劉曉波辯護律師尚寶軍向本台表示,週五(11日)早上他與丁鍚奎到北京巿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取得劉曉波案件的起訴書,檢察院移交法院的起訴書,與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一樣。
尚寶軍又指,他們曾向法官提及,檢察院兩天時間內移交案件,律師沒有機會會見劉曉波,也未能對起訴意見書提出質詢,但法官對此沒有回應。另外,接見他們的案件法官為賈連春,他曾審訊維權律師高智晟案件,而合議庭則仍未組成。他說:沒有談什麼,檢察院還有一些證據還来過來。但是他們告訴我10天之後隨時都會開庭。我向法官提到,12月8日才通知我們審查起訴,10日便起訴,實在太罕見。
尚寶軍透露,週四原定到看守所會見劉曉波,法官正在會見他,並把起訴書親至送交,所以會面臨時取消。其後看守所更表示,由於案件程序變更,要拿到起訴書才可會見劉曉波,所以改至下週才與他見面。
憲章聯署人莫少平律師則指,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一般有一個月至個半月審查證據材料,但週四晚上十時,他們巳接到通知,案件移送法院,律師沒有辯護機會,實屬違法。他說:按照刑護法和最高檢察院的刑事訴訟規則,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過程依法執業的這個階段,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應當徵求辯護律師的意見,但它沒有做這程序,這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莫少平又指,起訴書對劉曉波的指控,主要是05年以來海外發表的6篇文章,及起草及組織零八憲章活動。該6篇文章曾發表在《觀察》及英國廣播公司(BBC)等,包括“中共的獨裁愛國主義”、“難道中國人只配接受黨主民主”、“通過改變社會來改變政權”、“多面的中共獨裁”、“獨裁崛起對世界民主化的負面效應”、“對黑窰童奴案的繼續追問”。
就起訴書所提及罪行,莫少平表示,起訴書其中有一條,認定“劉曉波污衊國法,以造謠誹謗等方式,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罪行重大”,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條第2款規定,一般罪行判5年以下,如果罪行重大,判5年以上,最高15年刑期。
劉曉波妻子劉霞表示,案件移交檢察院時,她對丈夫或會被判重刑巳有心理準備。她說:就是劉曉波肯定面臨重刑,我在案件被移送檢察院我就有(心理準備),我就會想跟他說讓他自己多保重,我會陪著他的。
曾辦理類似案件的維權律師李和平表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個罪名,根本有問題,因為法治國家政權不是具體的東西,不可能被推翻,劉曉波只是發表一些言論,沒有危害社會行為。他說: 以言論方式把它表達,這是公民權利,不應該作為一種犯罪,更不是顛覆國家政權,但是做的一切從共和國角度考慮,他沒有實行,何來危憲社會,這不是劉曉波本人有罪,而是這個罪名有問題。
但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有不同看法,他表示,劉曉波巳扣押超過一年,如檢察院認為起訴意見書證據足夠,它會儘快移交法院。王友金又估計,法院不會判劉曉波太重刑期,因為他沒有參與反革命行為,他只是寫文章煽動顛覆國家,應該不會判至最高刑期。
劉曉波於2008年12月8日《零八憲章》公佈前夕,被北京巿海淀區國保人員帶走,今年6月巿公安檢察機關才公布正式逮捕,被關押在北京巿第一看守所。
公安機關本週二(8日)結束偵查,把案件移交檢察院,但公安機關曾三度延長偵查期。
另外,海內外二百多名零八憲章起草人及簽署人,週四發起聯署聲援劉曉波,願意與他一起承擔憲章的責任,他們包括鮑彤、張祖樺、丁子霖及高瑜等。聲明又指,簽署憲章是關注國家,及體現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如果劉曉波因此被判罪,他們願意共同承擔刑罰。
五十三歲的劉曉波,曾是八九民運中“六四四君子”之一,其後被捕入獄。零八年十二月,劉曉波與大約三百名知識份子、律師、作家及學者簽署《零八憲章》,要求民主憲政,其後一年間,海內外共有一萬多人簽署憲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