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決定上訴

中國異見作家劉曉波被判刑後,週一與律師會面,決定上訴,劉曉波堅持無罪,認為當局因言入罪。而數名憲章聯署人發表聲明,不認同判決書的証人供詞。(海藍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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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辯護律師尚寶軍表示,週一(28日)下午約二時,他與丁錫奎律師,到北京巿第一看守所,與劉曉波會面約一小時。他們主要問及劉曉波對一審判決的感想,及是否進行上訴。經過判決後兩天,劉曉波對上訴猶疑,並想藐視判決不作上訴,但經過律師分析,最後落實週二寫上訴狀並儘快提交。

尚寶軍又指,對於一審判決,劉曉波認為是因言入罪,所提出的證據,都是欲加之罪。他又堅信當局對他的重判,是阻止不了中國的民主的進步。他說:他認為自己是無罪的,而且他尤其對沒有將他的監視居住期間,被折抵刑期,這明顯是違法,我們在辯護詞寫得很清楚,如果監視居住是被羁押狀態,應該被折抵刑期,但是沒有被折刑。

尚寶軍還說,劉曉波特別提到,當局對他作較高級別對待,兩次到法院,都有9輛車沿途護送。至於刑期方面,他對被判刑11年感到意外,雖然對判決有心理準備,但沒料到這麼重判,目前他對上訴有信心,不過,若二審後仍維持原判,他希望能在北京服刑,方便妻子探望他。他說:他當然感謝國內外所有關心他的人,包括各國政府,特別是聯合國的官員們,對他的事情那麼關注,他都非常感謝,如果他一個人把所有責任承擔下來,他願意去做。

憲章起草人之一張祖樺及部分聯署人發表公開聲明,對劉曉波判決書內,出現他們的証言証明,均感到意外。張祖樺在聲明中澄清,有關証言指,他與劉曉波於2008年年底共同製作完成了《零八憲章》,他也徵集了簽名,後劉曉波將《零八憲章》發表在境外網站。這不是事實,他去年被公安傳喚時,曾清楚表明,只回答個人的事情,不可能指認劉曉波任何事。張祖樺重申,要求釋放劉曉波,並願意共同承擔責任,包括坐牢。

聯署人滕彪表示,按照刑事訴訟法,証人的証言必需經過控辯雙方作證,才能作為定案依據,這次法院沒有依照程序,有違法律。他說:我希望二審的時候,他能夠讓我出庭作證,我把簽署零八憲章的情況,在法庭上說一下,另外,我也同時要求把我列為被告,因為零八憲章有罪的話,我也要付同樣的責任。

另一聯署人何永勤(網名温克堅)的聲明指,去年12月他曾多次被傳喚,但他不認可判決書引用他的証言,他認為這些筆録不能證明劉曉波有任何實施煽動顛覆政權和制度的行為。

在香港方面,支聯會 、四五行動 及社民連約20名人士,週一上午遊行至中聯辦 ,要求中國當局釋放劉曉波,示威者向在場保安遞上生日卡,要求轉交劉曉波,但遭拒絕。中聯辦門外大批警員在維持秩序,架起兩層鐵馬防範,又縮窄示威區和採訪區。

北京巿第一中級法院,12月23日就劉曉波案件進行一審,兩日後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刑11年。54歲的劉曉波在2008年12月去年12月,他與大約三百名知識份子、律師、作家及學者簽署《零八憲章》,要求民主憲政,但憲章公佈前夕,被北京巿海淀區國保人員帶走,09年6月23日巿公安機關正式逮捕。劉曉波曾是八九民運中“六四四君子”之一,其後被捕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