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公布協議文本

法國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延長近一日的會議,各國代表成功收窄分歧,達成協議的最終文本,訂明全球氣溫平均升幅,不應高於工業革命前攝氏2度,更要設法控制在1.5度之內,各國要設立每五年檢討減排成果的機制;協議又訂明由2020年起,發達國家每一年須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衝擊。

大會主席、法國外長法比尤斯表示,這份協議進取、公平和平衡,且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國總統奧朗德等上台時,全場熱烈鼓掌慶祝達成最終文本,法國形容是首份全球一致認同應對氣候變化的協議。 今次峰會有超過190個國家及地區參與,是歷來最大規模。

外電報道,之前的爭論焦點,是歐美國家希望中國、印度等發展中國家,承擔更多減排責任;但中國認為發達國家應該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上做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