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二审减刑并准监外执行


2015.11.26
gao-yu1-620.jpg 2015年11月26日,中国资深传媒人高瑜被北京高级法院二审判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因高瑜患重病,获北京巿第三中院裁定监外执行。(照片由海蓝在2012年6月拍摄)

中国资深传媒人高瑜被指“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案,北京巿高级法院周四(26日)二审公开宣判,高瑜被改判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下午北京巿第三中级法院因高瑜患重病,裁定监外执行,高瑜随即从看守所释放,暂时住在别处。(海蓝 报道)

官媒新华社周四傍晚约6 时报道,鉴于高瑜在二审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法院酌情对其量刑予以改判,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经高瑜本人申请,2015年11月26日,北京巿第三中级法院经审查,认为高瑜患有严重疾病,依法暂予高瑜监外执行。

其代表律师莫少平表示,得知高瑜可以监外执行,认为是好事,目前家属已经到北京巿第一看守所办手续,最快今晚返家,其后她将到医院治疗。他又指,所谓暂予监外执行,是在监狱外执行刑期,应该是回家,但她要遵守一定规矩,如当局认为病治愈了,可以关押,它可以把她送回监狱。

莫少平说:当然是好事,她能够从看守所出来,回到家里,当然是好事。她回来之后,应该去医院治疗,应该她的亲属现在去看守所办手续去了。监外执行就是监狱外面执行她的刑期。

高瑜被指“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案件,周四上午9时在北京高级法院二审宣判,代表律师莫少平、尚宝军出庭听取,高瑜的儿子赵萌亦有出庭旁听,而法院外戒备森严。

莫少平指,高瑜的精神状况还可以,因为宣判程序很快,仅宣读判决书然后闭庭。判决书写明改判的理由,高瑜在二审期间如实供称犯罪事实并表示认罪,所以从轻判处。他又指,二审庭审后,律师已向一审法院提出保外就医的申请,因为裁定监外执行的法院是该法院。

另一代表律师尚宝军向本台指,高瑜应该今天释放,中午12时多,他与高瑜胞弟高卫在一起,然后公安带他走,说是要去见高瑜,其后便有监外执行的消息。

记者曾致电高卫,直至截稿前,电话没人接听。其子赵萌,电话一直关机。

高瑜朋友晚上7时与高卫通电话,下午家属办手续,目前高瑜已经离开看守所,暂时到另一个地方住数天,儿子赵萌陪伴在侧。朋友指,高卫在个多月前被确诊患上肾癌,接完胞姐后返回医院治疗。她原本想去见高瑜,其弟说这几天不能见面,也没有透露高瑜住在何处,他说高瑜精神状态还可以。

朋友说:我刚才跟高卫通了电话,因为她(高瑜)已经出来了,但是还不能马上见面,赵萌在陪著她,暂时住在一个地方,高卫返回医院。

两天前即11月24日,高瑜案在北京高级法院闭门进行二审,律师的辩护意见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坚持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无罪辩护。

现年71岁的高瑜,去年4月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遭刑事拘留,今年4月17日被法院判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高瑜随即提出上诉,律师曾申请取保候审被拒絶。高瑜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淋巴结及耳水不平衡等病。

官媒新华网之前指,高瑜被指控涉及2013年8月某境外网站刊登的一份中央机密文件。而纽约明镜月刊2013年8月曾刊登中共中央9号文件,标题是“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内容要求“七不讲”,但明镜总编辑已澄清该份文件不是来自高瑜。

高瑜曾任职中新社,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辑,不久该报被停刊,同年6月3日高瑜被捕,1990年8月28日获释。高瑜在1993年10月2日再度被捕,翌年11月9日被北京巿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她于99年2月15日获保外就医。

高瑜屡次获得国际组织颁发新闻奖项,包括两度获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颁发的“新闻勇气奖”、“无国界记者新闻奖”及“自由金笔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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