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德國之聲"記者蘇雨桐,周四(23日)收到波恩勞工法庭送達的正式判決書,有關她控訴"德國之聲"違法辭退一案,因超過訴訟時限,而被法庭駁回訴訟要求;蘇雨桐表示,她將會向上一級的勞工法院,再提出上訴。(卡帕/林靜報道)
這件案於上月18日在波恩勞工法庭開審,至本月的16日,波恩勞工法庭發出正式的判決書,並在周四由律師轉送蘇雨桐手中。
根據德國法律規定,蘇雨桐有一個月時間,以決定是否提出上訴。蘇雨桐對本台記者指出,她正在聯繫新的律師,準備在下月15日前向科隆勞工法院提起上訴。
據知,蘇雨桐提出控訴德國之聲後,得到德國記者協會的幫助,為她聘請律師;一審之後她決定換律師。控訴"德國之聲"的訴訟將可能面臨高昂的費用,但她不考慮退縮。
在上月18日庭審之後,蘇雨桐接受本台記者採訪時就表示,法院所作的判決是依據德國勞工法的相關條款,她起訴"德國之聲"時已經超出訴訟時效,因此被法院駁回。
蘇雨桐說:法院最後的判決也是根據勞工法做的判決。他們說,應該是在去年的8月19號的3個星期內,對"德國之聲"的這樣一個立即辭退的行為,做要求它的(撤銷)處理決定的一個訴訟。但是因為我當時沒有做這樣一個起訴,這樣的一個訴訟時效是已經失去了。"德國之聲"提出的就是,我的合同是到去年的12月31號為止,現在法院認定我已經不是它的員工了,再主張勞動權利,我已經喪失了主體的資格。
蘇雨桐還說,庭審中法官表示願意促成和解,但她認為,這件事根本不是錢的問題,而且亦不應該由德國的納稅人承擔這樣的補償,因此她拒絕法庭的和解建議。
蘇雨桐說:從程式法來考慮的話,他們沒有考慮到我被辭退的所有的政治背景、原因,甚至在這其中受到的所有不公正的待遇。但是法庭已經強調,他們了解所有的過程,在一開始他們就提出了希望促成我和"德國之聲"的和解。我在這裏邊主張的不是一個錢的這樣一個概念,所以我拒絕了這種和解。
在庭審結束後,蘇雨桐發表一份聲明指,"德國之聲"專欄作者高瑜,因為對大陸政府的批評被判7年有期徒刑,她在德國發表了那麼多披露中共真相的批評性報道,還擁有自由。儘管因為批評"德國之聲"的親共方向而丟掉工作,但她還是幸運的,可以站在法庭上維護自己的合法勞工權利,捍衛一個記者的尊嚴。
庭審結束後,本台記者向"德國之聲"相關人士發出採訪要求的信件,但一直沒得到回覆。
針對蘇雨桐的遭遇,紐約城市大學政治學教授夏明稱,一些西方國家因本身經濟利益的考慮,向大陸的銀彈外交妥協,不再堅持自己原有的價值觀,已經不是單一例子。
夏明說:蘇雨桐的事件絕不是孤立的事件。絕不是"德國之聲"是唯一的一個對批評中國政府的人呢,進行某種故意擺脫。我覺得她處於一種非常脆弱的這麼一個地步,她受到的這種打壓,完全是針對她對中國政府的批評來採取措施,確確實實反映出,許多的西方國家,他們在經濟出現某些問題的情況下,他們對中國的銀彈外交是有忌諱的。我覺得這是一個不得不面對的很大的問題。
蘇雨桐是流亡德國的原大陸記者,5年前入職"德國之聲",4年間採寫1465篇報道,其中大多是批評大陸政府的報道。去年6.4二十五周年的時間,"德國之聲"發表澤林《從天安門到萊比錫》的文章,被指是為大陸政府的6.4鎮壓進行辯解,引發流亡海外的知識分子的集體抗議。"德國之聲"高層辯稱,澤林的言論屬於新聞自由的範疇,而"德國之聲"必須要包容多元化觀點。但蘇雨桐認為,澤林明明知道屠殺是真實的歷史,卻作出明顯違背史實的判斷和評論,這不應是言論自由保護的範疇,就像德國的法律亦不會保護為納粹辯護,就是一個道理。
去年8月19日,蘇雨桐上班時被高層領導召見,被要求"當場關閉辦公電腦,交出門卡,立即走人" ;理由是:蘇雨桐與"德國之聲"的新方向不符,及"洩露"德國之聲"內部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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