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聯斥政治檢控 袁國強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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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多名參與佔中的學生領袖將被檢控參與非法集會等罪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周三(19日)否認是政治檢控,不過,學聯秘書長羅冠聰指,袁國強的解釋牽強。另外,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被兩名男子擲雞蛋案件,兩被告認罪各被判罰款3000元。但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認為,判決不公平,指早前社會連成員陳德章向財政司司曾俊華擲雞蛋,卻要被判囚3個星期。(林友德報道)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前秘書長周永康、現任秘書長羅冠聰,以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都接獲警方通知,指他們去年九月二十六日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廣場,警方將會對提出起訴,指他們涉嫌參與非法集會和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等罪名。

正在北京出席法律研討會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週三(19日)表示,起訴的決定從來無受過壓力,當中不涉及政治因素。他解釋,過去一年,檢控科要處理很多案件,檢控時機與政治無關,他認為,隨便指責律政司作出政治檢控是 "扣帽子"。

袁國強說:不是說某些人因為某些身份,無論是一般人士也好,學生的活躍份子也好,或者是議員,因為他有特殊身份,所以一遭受檢控就用了政治檢控,以"扣帽子"的方式形容。

至於7名警員涉嫌襲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案件,袁國強表示,由於雙方的行為涉及敏感資料,已經尋求英國獨立御用大律師意見,如果御用大律師的意見清晰,毋須提供其他資料,就可以作決定。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秘書長羅冠聰周三(19日)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袁國強不能"自圓其說",警方在過往都就公民運動對社運人士作出起訴,但在調查警察濫權事件中,至今仍未作出起訴,認為今次事件明顯是政治檢控。

羅冠聰說:我覺得他不能自圓其說,其實同一宗事件有很多明顯的案件仍未被起訴,例如"七警"或者其他警方濫權事件,為何警方在這個時候控告學生組織者呢?

羅冠聰亦質疑,警方動用反黑組調查事件,做法不妥。

羅冠聰說:警方動用反黑組調查又是否適當呢?反黑組本身應該調查有組織的罪案和三合會、黑社會罪行,警方是否當全香港的學生組織者或社運組織者,都是黑社會級數呢?

羅冠聰指,過往警方對社運人士作出檢控,目的是恐嚇示威者,向公眾說明示威者的下場。他表示,早有心理準備迎接法律訴訟,亦已經向律師徵詢法律意見。

身兼律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周三(19日)向本台記者表示,公民抗命是願意接受公正的法律制裁,但如果有人別有用心,以不公手段威嚇和追擊示威者,就涉及政治檢控。他認為,律政司應該公正地執行檢控責任,否則難以向公眾交代。

何俊仁說:我覺得律政司如果不能夠公正地執行應有的檢控責任,追究濫用警權、濫用暴力的警察,而只是和平示威即使犯法的人士,是難以服眾。大家慢慢地覺得法律成為打壓和平示威的工具。

另外,黃之鋒於去年11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當日,有兩名男子在庭外向他擲雞蛋。兩人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在沒有律師代表的情況下認罪,最終兩人各被判罰款3000元。

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周三(19日)接受本台訪問時指,對比在2013年12月,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向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擲雞蛋案件,同樣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但就被重判入獄三星期,令人懷疑法院的判決不公。

黃子悅說:我都覺得判決是有點問題和不公平,因為明明一方面陳德章自己不認罪,不覺得這是犯法的行為,但就被判入監,而另外兩位向黃之鋒擲雞蛋的人,甚至於法庭外向黃之鋒律師作言語恐嚇,居然只是罰款,我不理解為何罰則能有這麼大差別。

黃子悅亦指,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判決涉及政治考慮,但她擔心,未來法院在作出判決時,會考慮到因為是社運人士的身份而加重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