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會議洩漏禁制令案 公眾領域明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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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商業電台及其他信息渠道,披露港大校委會會議的內容。在法庭聆訊前夕,事件戲劇性發展,雙方達成庭外和解,商台答應不再播放已獲取的兩個錄音聲帶,至於涉及公眾領域的問題,法庭周五(6日)審理。記者協會周四(5日)向法庭申請成為申辯人,為新聞自由抗辯。(羅文山 報道)

法院原定周五(6日)審理,香港大學對商台和其他有關人士,禁止披露校委會委員李國章、紀文鳳及其他校委在會議發言的錄音,由於雙方達成庭外和解,法院提早一日開庭審理。商台答應不再重播李國章及紀文鳳的兩段錄音,但由其他媒體、包括電子傳媒、報章等發出的相關報道,商台仍可採購。

主審法官林雲浩指出,因為有人一次違反保密協議而要求禁止報道所有會議,並不尋常。他又表示,英國上議院有案例指出,禁制令是針對一個特定錯誤行為而非籠統情況。

代表商台的大律師呂世杰庭外表示,今次與港大達成共識,不代表是妥協,商台早前公開兩段聲帶,是以免公眾被誤導及捍衛公眾知情權,而商台當時擁有的資料已全部播出。他表示,案件將於周五(6日)再審理公眾領域的問題。

代表港大的資深大律師施祈福透露,港大收到三人信件,表示希望申請成為受訴訟影響人士,其中一人願意出庭。

香港記者協會周四(5日)發表聲明,就港大申請禁制令一事,申請成為申辯人,在法院就該禁制令提出抗辯。該會副主席任美貞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記協申請成為申辯人,是維護新聞自由。

任美貞說:記協在明日法院聆訊申請成為申辯人,主要是反對港大的禁制令申請,主要原因是禁制令涵蓋面太大,會令到所有校委會的資料及議決都不能報道,而傳媒可以報道只得新聞稿,這個我們覺得不可接受,亦嚴重干預新聞自由。

港大發言人回應時表示,由於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港大不宜評論有關事宜。發言人重申,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已多次說明,有關行動的目的在於維護校委會的保密原則,不是要挑戰傳媒。港大尊重、珍惜並致力推動言論,表達意見和思想的自由,過去和現在如是,將來亦繼續如是。

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主任梁天偉向本台記者表示,這件事很奇怪,既然錄音內容是事實,又沒有人的利益受到損害,為何可以申請禁制令?

梁天偉說:禁制令很"怪雞"(奇怪),怎可能出禁制令,我想不通,他犯了甚麼法?誰人受害?我想不到。通常受害者要求停止渲染,不要蒙受更大損失,所以不准你出街(播出),若你出街(播出),我可以追討賠償。不是法律問題,我不知道甚麼法律可以禁制一個說的、真實的,不可以出街(播出)。

梁天偉又認為,事件不涉新聞自由,是誠信的問題。

梁天偉說:這個與新聞自由無關,只是誠信問題,我向岑倚(記協主席岑倚蘭)說了,與新聞自由無關,新聞自由是不讓出街(播出),但聲帶已出街(播出),是不是?我不想評記協怎樣做、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怎樣做!

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被問到他的任期周五(6日)屆滿,政府至今仍未公布繼任人選,校委會怎樣運作?梁智鴻表示,相信政府有安排。

梁智鴻說:我很相信、我很有信心政府會有安排。
記者:會不會有暫代主席?
梁智鴻說:我答不到,我只可以說條例是這樣說,整個大學一定要有主席,任何會主席不在場時間,就選一個開會的主席。

今次事件中的李國章,被傳是梁智鴻的接班人,他至今沒有回應傳聞。

港大校友關注組聯同港大教師及職員會發起"港大校園投票計劃",要求港大教師及職員就反對李國章出任校委會主席表態。投票將於下周一(9日)至五(13日)舉行,結果在下周六(14日)公布。

關注組副召集人麥東榮說,希望提供具公信力及有效的投票途徑,期望校委會及政府參考投票結果,作出符合民意的政策。

另一方面,香港大學畢業生議會決定本月29日再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和表決多項決議,包括李國章不適合出任校委會主席。

可是,港大畢業生議會常委會周四發出聲明表示,現行請求召開特別會議的規則,是十幾年前訂立,有可能被濫用,對此感到非常憂慮,認為最終會損害議會的公信力。

但他強調,該會決定在三個月內再次舉行特別會議,是充份考慮到議會規則賦予的責任,以及會員要求召開會議的權利。常委會曾經多次向有關校友建議,以不同的方式表達意見,但最後不獲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