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黃英豪涉行賄被廉署起訴


2015.08.01
hk-icac1a.jpg 2010年12月16日 黃英豪(中)2010年出席公開活動。(公關公司提供)

全國政協黃英豪、恒基兆業主席李兆基媳婦徐子淇的父親徐傳順及尹應能,在海域化工重組及進行收購時,涉嫌行賄,被廉政公署起訴。

廉署發言人周六(1日)表示,三名被告是,香港資源控股的現職董事黃英豪(52歲),以及兩名前任董事、徐傳順(61歲)及尹應能(62歲)。

黃英豪面對兩項控罪:他被指在2007年重組上市公司、海域化工時,以一份顧問合約賄賂執行董事;他又在2009年容許對方以180萬元認購相等於1500萬元的優先股,作為參與收購上市公司金至尊的五間附屬公司的報酬。

廉署批准他們保釋,下周三(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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