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下月須簽署擁護《基本法》 聶德權:不理會或拒絕會要求離開團隊

2020.12.28
公務員下月須簽署擁護《基本法》 聶德權:不理會或拒絕會要求離開團隊 聶德權稱,現職公務員不理會或拒絕簽署,當局或要求該公務員離開公務員隊伍。
港台圖片

在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當局會在2021年1月發出通告,要求現職公務員簽署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特區。若現職公務員不理會或拒絕,當局或要求該公務員離開公務員隊伍。 

聶德權周一(28日)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的視像會議時說,當局會在1月向現職公務員交代有關簽署聲明的安排。公務員要在一個月內簽署交回通告,若果有人不簽署,將會啟動程序,要求相關公務員作解釋,期間涉事人不得升遷和調職,並視乎情況考慮應否要求涉事人退休或離職;若涉及不當行為,將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紀律程序處理,嚴重者將被革職。 

聶德權重申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亦是理所當然的事。 

早於12月中,全體副局長、政治助理、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等在特首林鄭月娥見證下,已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當時林鄭月娥的站位一度惹人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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