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去年在佔中期間,過分使用武力對付示威者的行為,將成為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下周的議題之一。香港9個團體周六(14日)出發到瑞士日內瓦,向禁止酷刑委員會陳述被警方鎮壓的經過。團體會要求警方遵守聯合國的人權標準,制定警員使用武力的準則。(羅文山 報道)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下周初在日內瓦舉行聆訊,聽到各地民間組織就其國土的當權者向國民使用暴力的陳述。香港9個團體的18名代表,將於周六啟程,他們周二(10日)召開記者會對此行的內容作出交代。
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岑子傑表示,民陣楊政賢及七警案當事人曾健超,將會出席聆訊,向委員會講述香港警方過份使用武力的情況。岑子傑指出,香港警方一直迴避公開使用武力的指引,他們希望今次聆訊會得到聯合國的準則,並要求警方跟隨。
岑子傑說:希望這個聯合國酷刑委員會可以回應到警方使用武力,究竟如警方所說,屬於低度武力,抑或是酷刑,當我們得到這些準則時候,希望盧偉聰(警務處處長)直接回應民陣的訴求,要求他公布現時警方使用武力的指引,六要根據聯合國的標準,將他的指引定於合理情況底下。
將會出席聆訊的楊政賢表示,若果聯合國的人權標準能夠在香港落實,有助防止七警案再發生。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就認為,自香港回歸以來,政府在落實人權方面的工作,比九七前倒退。
羅沃啟說:相對於回歸之前,這個酷刑公約是倒退,這個委員會是為公約設立,是他的專長,他的意見有權威性。上次有不少建議到今天,都未得到落實,譬如獨立投訴警察的機制,設立人權委員會等,到現在,香港政府都在"欠債",舊債未還,新的問題就發生。
香港的代表團將會帶同一份超過一百頁的報告,詳細羅列在雨傘運動期間發生的警方過份使用武力個案。民權監察成員沈偉男表示,報告重視警方使用警棍打示威者頭部,因為這個情況在外國被視為致命傷害,法律不准警方使用。
沈偉男說:有不少示威者及市民,被警方用警棍擊中頭部,或後腦位置,在外國使用守則,這種做法,是致命武力、極危險的做法。我們特別顯示去年10月18至20日,至少有40個示威者受傷。
沈偉男又指,在外國,不少國家都公布警方使用武力守則,讓公眾監察,但警方以保安理由拒絕這樣做,是不可以接受。
此外,報告亦會向禁止酷刑委員會提出變性人的權益、殘障人士遭遇心理上的侮辱、及智障人士被警察無理對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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