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傭居港權掀爭議

香港的外籍家傭爭取居港權的官司,兩星期後進行聆訊,有立法會議員及團體發起連串簽名運動反對,認為會剝削市民的各種福利,不過外傭團體就指摘港人歧視。(戴維森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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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香港市民簽名,反對外傭居港權。(戴維森攝)

有幾名外傭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指在香港外傭不屬於“入境條例”中的“通常居住”的條文違憲,首宗案件已排期本月22日審訊,如果政府敗訴,意味着留港工作七年的外傭便可以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估計現時香港有大約30萬外傭,而住滿七年的有超過12萬人,若連同她們的家人來港,相信會達到40萬人。行政會議討論後,決定在終審法院作出最終裁決前不會提請人大釋法;而且政府亦考慮一種“截龍”的對策,準備限制外傭最多只能夠續約兩次,即時說最長只在香港工作六年,堵塞居港七年的漏洞,但就未能解決現時已經做了超過七年的問題。

二十多名外傭周日在中環示威,要求特區政府按照基本法,給予公平對待,並揚言倘若政府敗訴後修改對外傭的居留規定,就會號召萬人上街。香港其中一個外傭工會、亞洲家務工會聯會主席布麗雲表示,若果她們住滿七年仍不能有居留權,可以說是歧視。

布麗雲:其他那些專業的,譬如外國人申請來港在國際學校教英文,他住滿七年都有權申請可以有居港權,但為何唯獨一條條例,就是說外傭、家傭不能這樣,真是歧視的;而且她(外傭)也要過五關斬六將才可取得,倘連申請權也沒有,我覺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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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香港團體“愛護香港力量”在旺角行人專用區收集市民簽名,反對外傭居港權。(戴維森攝)

多個團體近日發起連串的簽名運動,反對外傭有居港權。立法會議員謝偉俊的“反對外傭永久居留權關注社群”會連續數個星期在不同地點收集市民的簽名,他說,外傭來港前清楚知道以甚麼身份申請及獲批到來,亦了解到約滿後要回國,所以不存在歧視問題。他表示,即使我們認為外傭對香港有很大貢獻,亦應採取有系統方法,讓她們申請在港居留。

謝偉俊:我們要有計劃、有秩序的安排,例如一個審核移民政策,讓她們申請,計分(批准),這些都是可以想的辦法,但總好過現時這樣以為是一個可行的關卡,到頭來不可行,且是一個漏洞,這對香港社會是很大危險、很大影響。

謝偉俊指出,香港不准僱用大陸家傭,正正就是居留權問題,如果外傭擁有居港權,整個外僱政策會崩潰,對大陸傭工不公平。他說,基本法是一個原則性條文,過去曾有一些香港訂立的條例,即使條文合理,但被認定為違反基本法簡單條文而被推翻。雖然有人認為要求人大釋法會損害香港的法治,但他指這是一個最有效的方法,而且政府應該盡快進行,避免案件到了終審法院後就難以翻身。

受訪市民梁女士指給予外傭居港權,會和港人爭飯碗。梁女士:香港人搵食已艱難,加上有很多中國人來,外傭又來和我們爭飯碗,基本上會令基層人士生活質素減低(下降)了。

另一位翁先生亦指會分薄了市民的福利。翁先生:你(外傭)本是來工作,其後又來住,跟着又分享了香港人的福利,佔了港人應有的住屋、醫療、養老福利,均分了,這當然不對。

另一在網上號召組成的團體“愛護香港力量”周日亦在旺角行人專用區收集市民簽名。成員之一的李顯聲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希望一些政治人物,勿因法例漏洞,隨便提出司法覆核,損害港人利益。李顯聲:當法例出現一些灰色地帶,受到爭議時候,我們應否動不動利用漏洞進行司法覆核?究竟是否傷害本身香港人的利益?每一個國家都有本身的移民法例,做滿七年可自動落地(居留),我相信沒有一個國家有這種法例存在。

團體召集人王智東說,兩日內已收集接近二萬人的簽名,他們於開審前的一日舉行遊行,將反對簽名遞交律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