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佔領者禁制令上訴駁回 戴耀廷籲堅守非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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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運動”周六踏入第49日,高等法院拒絕旺角佔領區臨時禁制令的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禁令的申請。警務處長曾偉雄表示,警方會全力協助執達主任執行有關禁制令。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就認為,警方本身已有足夠的權力處理相關情況。(林靜報道)

的士及小巴業界,周一獲高等法院延續旺角佔領區的臨時禁制令,有佔領人士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周六(15日)頒布判詞,拒絕給予上訴許可,也不批准暫緩執行臨時禁制令的申請。

上訴庭首席法官張舉能及副庭長林文瀚,在判詞表示,如不批准臨時禁制令,市民及相關團體會繼續受損失,認為答辯人根本無權繼續佔領道路,亦沒有證據指有關臨時禁制令是錯誤頒布。

判詞又指出,每個人都要遵守法庭命令,又指臨時禁制令列明,如有人要被捕,事前會先警告,不遵守命令才會被捕,被捕者被帶到法庭時仍然可辯解。

2014年11月15日,香港警務處長曾偉雄表示,警方會全力協助執達主任,執行有關金鐘中信大廈及旺角佔領區的禁制令。(現場人士提供)
2014年11月15日,香港警務處長曾偉雄表示,警方會全力協助執達主任,執行有關金鐘中信大廈及旺角佔領區的禁制令。(現場人士提供)

上訴許可申請人霍偉邦對判決表失望。

霍偉邦說:有人覺得自己的錢受影響,而可以申請一個私人、民事禁制令禁制,這個問題未好好處理及解決。最失望是香港政府,香港政府不願意面對,已經差不多五十天,有一群香港人有強烈意見,她不去處理,她不去關心,不去解決。

他又指,在今次案件已經用盡司法制度的途徑,但仍會爭取是否可以繼續跟進。

而代表小巴團體申請臨時禁制令的律師陳曼琪表示,會按程序在報章刊登通告,和到佔領區張貼公布。

陳曼琪說:根據法官的判令有三點,第一、違反禁制令的人士必須要知道禁制令的要點和內容,他亦要知道當時的行為違反禁制令,即刑事藐視法庭,最後他的後果是刑事後果,包括可能監禁。實際每一步如何做,當然我作為律師,我當事人都是普通市民,整件事都要同執達吏和警方溝通。

至於中信大廈申請人,早前獲法庭延長臨時禁制令後,周六在報章刊登通告,公布禁制令內容。相關人士將可以要求執達吏協助清除障礙物,而執達吏亦可以要求警方協助。

另外,高等法院上訴庭周五審理有關旺角佔領區臨時禁制令的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禁令申請時,認為的士團體要求禁令生效的街道範圍不清晰,要求將部分字眼刪除。

代表的士團體申請禁制令的律師鄺家賢周六表示,已按法庭要求修改禁制令內容,下周一將送達法庭,最快下星期二可以登報。

香港警務處長曾偉雄表示,警方會全力協助執達主任,執行有關金鐘中信大廈及旺角佔領區的禁制令。至於何時會全面清場,曾偉雄回應指,會與執達主任商討執行禁制令的安排,會嚴格按條文執行。

曾偉雄說:如果有些人的行為是妨礙這樣做時,如果禁制令沒有賦予權力拘捕時,我們警方是否需要有其他的法律賦予權利給我們去處理?但最重要是,這些示威人士,究竟願不願意守法?究竟還尊不尊重法治?還是決定繼續視法律為無物?繼續摧毀香港的法治?

對於警方指會配合執達主任執行禁制令,“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認為,警務處長高調表示會執行法庭禁制令,證明警方要依靠民事訴訟及法院權威才敢清場。

戴耀廷說:背後基本上警方自己,不敢用自己的權威去執行相關的公安條例,而要靠一個民事訴訟及法院的權威才夠膽去進行清場。如果警方有決心清場,根本公安條例早就足夠警方有權去做,為何他們不做?只是證明警方或特區政府代表心虛,知道自己的認受性根本無能力去處理現時的情況。

戴耀廷希望清場時,佔領人士可以堅守非暴力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