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23條生效剛好滿一個月,當局暫沒有引用法例,與當初《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月即有15人被捕不同。不過律政司長林定國否認,不作拘捕是要緩和社會上的擔憂,認為現在情況與當年「社會動盪」不同,強調「有必要時會引用」。分析認為,當初急於立法是因為受美中關係影響,暫無案例並非要放寬管控,因為當局並不會「避而不用」。至於當局放風無意立「假新聞法」,也並非要放寬管控,而是因為有了《國安法》及23條,根本再無需要「假新聞法」。
《南華早報》在23條立法一個月前夕(22日),刊出與律政司長林定國的專訪,林定國提出將23條與《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最初數月做比較並不合適,因為當時需要用《港區國安法》遏止社會亂象,但現在社會「基本上已回復和平與秩序」。
他強調「如果有必要就必須動用法律,否則它是一張無用的紙」,但同時要「謹慎地使用」。對於有說法認為,23條立法後港府較少動用是想令人感到較安心,林定國不認同有關說法,並指「立法本身已能嚇阻有人違法」。
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向本台分析,指當初立法如此急都是因為美中因素,無需過份著重當局動用23條的次數,暫無案例並非要放寬管控,因為當局並不會「避而不用」,最低限度要創造案例以儆效尤。
劉銳紹說:「其實最主要原因是要避開下半年美國大選,他們一定會用中國或香港話題作為攻擊大陸的目標,所以在盡短的時間內通過23條,是避免下半年成為焦點。」
中國對外關係某程度上影響香港,目前形勢可見中國面臨美國層層壓力,是否意味港府也會暫時收手、避免火上加油?劉銳紹認為「很難說」,因為現在中國很多是不理性行動。劉銳紹說:「如果他是理性,有《國安法》後根本不用那麼急推23條,但他的心魔仍在。現在通過23條後不見得心病解決,所以他的行動永遠無人能預計。」
林定國:用「軟實力」對付「軟對抗」 無意立「假新聞法」
林定國並談及,現時逼切應對的是「軟對抗」,會以「軟實力」對付「軟對抗」。他指「軟對抗」多涉虛假、誤導和不公平的陳述,製造不必要的恐懼和絕望情緒,例如宣稱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遺址」。他建議可以從反駁和發布信息開始,但港府無意立「假新聞法」。
特首李家超周二(23日)行會前見記者也說,香港媒體發放資訊比以往有改進,與「最壞時候」對比有進步的地方,相信專業新聞從業員亦會共同對付虛假資訊,保持新聞可信性。李家超說:「我的取態是, 如果可以用自律,行業提升及專業化去處理這個問題,應該是首先的選項,我們要共同努力,不需要立法。」
分析:有《國安法》及23條已不用「假新聞法」
這是否有吹和風的意味?劉銳紹指,只是因為對官方來說處理傳媒早已不再需要用「假新聞法」,而且「假新聞法」其實是兩面刃,可禁制官方認為不利的訊息,同時也會打壓建制訊息,執行上會有多重標準,所以官方暫不會考慮。
劉銳紹說:「他說的是(大家)理解的傳統傳媒,並不包括網媒或新傳媒。未來一段時間會否處理網上的傳媒?而處理這些時其實根本不需要用假新聞法,又弄一點新法例只會對官方更不利,你只要任何一條《國安法》有關內容,以至23條,他已經手到拿來。」
其實自2019年「反送中」事件後,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021年已提及會研究制定「假新聞法」,直到政府班子換屆後,去年7月民政事務及青年局長麥美娟仍稱「立法規管假新聞的研究工作接近尾聲」,惟及後已再無相關消息。
記者:淳音(台北) 編輯:施芷珊 網編:池煥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