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實施即將一年,香港政界再掀起《基本法》23條立法的風聲。包括新上任的保安局長鄧炳強等多位官員,在接受傳媒訪問時提到,《基本法》23條立法是「必須做、要盡快做」。學者分析,《基本法》23條立法勢在必行,不排除是國安部門對香港的部署,憂慮23條會比《國安法》更辣。(劉少風 報道)
香港官員近日再掀起《基本法》23條立法討論。
保安局長鄧炳強新上任後 首提《基本法》23條立法
新上任的保安局長鄧炳強周六(26日),升職翌日首次公開回應傳媒提問,主動提到《基本法》23條立法必須做和要盡快做,會盡一切能力做好預備工作,但今年內未必有足夠時間完成。
鄧炳強非首位促請《基本法》23條立法的官員。

前保安局局長、現任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上周接受傳媒訪問時提到,《國安法》是穩住社會,23條立法「可填補餘下不足」。政府正積極為《基本法》23條立法進行法律研究,政府在這方面的立法研究工作沒有停過,他舉例可優化《社團條例》、研究需否強化或修訂「叛國罪」,但他指立法工作複雜,料難在本立法年度完成。早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提到香港仍有責任要就《基本法》23條立法。
另外不少親中媒體近日亦頻頻提到《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其中《香港01》上周二(22日)發表題為「《基本法》23立法遲緩反映政府官僚」的評論文章。
羅健熙促港府釐清《國安法》與《基本法》23條差異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對本台指,不明白當局急切推行《基本法》23條立法的目的,希望當局釐清《港區國安法》及《基本法》23條的差異。
羅健熙說:《國安法》與《基本法》23條之間,究竟差異在哪裡?23條怎樣立?打算用香港法制還是國安法類似的邏輯?起碼這比較容易說,未去到很仔細的條文,但我覺得香港人應該要知道。
林和立:23條比國安法更辣?
《港區國安法》及《基本法》23條,都是涉「國家安全」的法例。香港時事評論員林和立指,不清楚立法的原因,但不排除國安部門對香港有所部署,或會進一步打擊民主派。而令人擔心的是,23條會否比現時國安法更辣。
林和立說:難以想像與實行一年的《港區國安法》有何不同,除了大部分人比較關心及恐懼的是,深度及廣度會否比現在《港區國安法》更厲害?目前我想沒有甚麼人有資料,除了國安部門或維護國家部門的人員之外,外人很難猜測。
另一時事評論員鍾劍華對本台分析,很難猜測當局就23條立法的真正意圖,但認為立法是勢在必行,這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當局可能想在程序上完成立法。他認為,「國安法已經去到好盡」,再立23條意義不大。
《基本法》23條涉「叛國」、「煽動叛亂」與「竊取國家機密」罪
《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中央去年由人大決定,上而下頒布《港區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勢力罪行。23條就屬香港「自行」立法事宜,另外提及「叛國」、「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等罪行,亦涉「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等問題。因此外間認為兩條法律重疊,對北京再推收緊香港自由的法律有疑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