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831紀念警涉濫用防疫令 專訪當事人談人權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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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港府推出「4人禁聚令」,稱是防疫措施。但在「831事件」7個月的日子,警方竟以「4人禁聚令」之名,故意把5名互不相識的人安排站在一起,揚言要引用「4人禁聚令」票控他們。有當事人向本台批評政府已無須立基本法23條,都可收打壓之效。亦有律師指出,「禁聚令」非常容易被警方濫用。(文海欣 報道)

去年8月31日,香港警方衝進太子地鐵站,無差別襲擊普通市民,其後更一度封站不讓傳媒、救護員等進入,成為反修例運動期間標誌性的警暴事件。而周二(3月31日)是「831」事件七個月,晚上再有市民到港鐵太子站附近「流動式」獻花,而8名油尖旺區議員則以「人肉花瓶」的形式接收市民的白鮮花。

與過去多月不同的是,現時港府為免增加疫情傳播風險而實施「4人禁聚令」,禁止4人以上在公眾地方聚集。在太子現場,就有警員廣播,警告市民違反防止聚集規例,可罰款2.5萬元,要求人群散去,否則會用合適武力驅散。

警方廣播:你們現在參與受禁的群組聚集,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

警方於831七周月紀念活動中驅趕市民。(鄧穎韜 攝)
警方於831七周月紀念活動中驅趕市民。(鄧穎韜 攝)

警員在太子一帶多次截查市民,期間在太子道西一間冰室外拉起封鎖線,截查約14名年輕人。其中一名被截查的是南區社區主任陳堡明,他周三(4月1日)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他家住太子,當晚他和另外4名並不認識的途人被警員截停搜身,搜身過後被要求5人站成一排,當時警方更一直拍攝片段,指他們違反「4人禁聚令」,要票控他們。陳堡明批評警方做法如同「砌生豬肉」,藉防疫條例作政治檢控。他質疑,在這樣的情況下,政府無須立基本法23條,都可收打壓之效。

陳堡明說:其實我覺得這直情是一個「砌生豬肉」的行為,如果我只是站在一家餐廳門口,因為我旁邊有多於四個人,所以你把我們拉在一起,告我們聚集的時候,其實任何情況下都是一個犯法的行為。甚至我買外賣是犯法、我等巴士是犯法。林鄭不停說防疫,不應該政治化。但她和警方就用此條例去打壓,作出一個政治檢控的時候,

我們覺得這件事不能接受和容忍。其實如果他要作出任何政治打壓,已經無需要23條。

同晚,油尖旺區大南區議員李國權亦遭警方截查,同樣被警方指有理由相信他干犯預防及控制條例,多於4人聚集,有機會日後作出檢控。

在整晚拘散行動中,約17人涉非法集結被捕,多人受傷,期間更有約30名記者在現場採訪期間被警方搜查。

警方制服一名市民。(鄧穎韜 攝)
警方制服一名市民。(鄧穎韜 攝)

以往警方多以非法集結罪作出拘捕,但現時新實行的「4人禁聚令」亦是禁止公眾聚集,可以如何分辨兩者,而新條例是否又增加了警方警方拘捕的權力呢?大律師黃宇逸對本台指,警員若對市民有合理懷疑有權就公安條例等進行截查及搜身,而不是引用「4人禁聚令」,因為新例並無授權警方搜身。不過黃宇逸坦言,「聚集」與「集結」其實沒有實際分別,兩者都要有共同目的聚集,主要用常識判斷,非常容易被警方濫用。

黃宇逸說:集結其實沒有一個很明確的定義,有時有人群,他們不是想故意站在一起,只是碰巧站在同一位置,可能已經可以讓警方視為聚集。與公安條例一樣,甚至新規例下4人或以上聚集已不可以,變相警方用來作自己目的的空間就大了。

民權觀察王浩賢就批評警方以新法例作為藉口,對市民作出搜查及拘捕等,沒有尊重市民和平表達及集會的權利,他擔心新例成打壓的工具。他續指警方有責任協助市民在符合防疫規例的要求下,進行和平悼念活動。

王浩賢說:甚至用一些新的法律作為借口,去進行截停搜查、甚至拘捕。我們看到警方往往不會尊重市民,而是肆意用手上的權力打壓(市民)自由。

除了「禁聚令」,其實「禁食肆令」同樣引起市民質疑港府借此進行政治打壓。周二10多名警員在午市最多客人光顧的時間,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次子黎耀恩開設的餐廳「四季常餐」,稱收到有人報警指餐廳不符合防疫規例,要求負責人在門口拉起圍欄,期間逐一檢查在場食客的身分證。另外被稱為「黃店」(即支持反修例示威者)的龍門冰室及光榮冰室亦曾遭警察以是否符合防疫規例為由巡查,其中光榮冰室更是半小時內兩度遭警巡查。不過,民建聯前北區區議員鄧根年的侄兒日前在圍村舉辦百人婚宴,警方則只予口頭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