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23條》通過後,香港律政司長林定國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多間傳媒專訪,就新聞自由、藏有煽動刊物以及境外干預罪定義等作出「寬鬆」解釋。林定國指,報道一些對香港不友善的言論很重要,就是知己知彼。不過有學者分析認為,官員將法例導向細微問題上又不給明確答案,無法改變市民對法令不信任的想法。
政府成立的「應變反駁隊」,近日不停就外國傳媒批評23條的言論,作出用字強硬的「駁斥聲明」,但政府似乎採取「一手硬一手軟」的策略,林定國和鄧炳強周一(25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上,回應主持人有關本港傳媒如果引用外國互聯網上,批評香港言論是否犯法時,則呼籲新聞界不用擔心。
林定國說:「一個真誠的新聞工作,絕對不需要去擔心,反而其實我是很鼓勵新聞業,因為為甚麼,有時你報道一些對香港不友善的言論很重要,就是知己知彼,一定要知道對我們不友善人他正在做甚麼、講甚麼。但是你目的是讓我們知,知了之後我們要想應對的方法。」
至於23條通過後,企業界與外國商會聯繫或者港人為外國政府工作,會否構成《境外干預罪》?鄧炳強指出,法例已更名為《危害國家安全的境外干預罪》,目的是不要讓市民誤會和外國聯繫就犯法。
鄧炳強說:「其實這個法例裡面有三個元素,第一樣就是要與境外配合;另外你要作不當行為,包括用暴力、用非法手段、明知作出一些不實的陳述等等;第三是達致干預目的,就影響我們的立法,影響我們法庭判決。」

林定國再解釋藏「煽動性刊物」定義
至於一般市民比較關心,家中藏有所謂煽動刊物是否違法,雖然兩位高官在上周六及周一的傳媒專訪中,都「聲稱」即使管有《蘋果日報》或管有被法庭裁定為煽動刊物的羊村繪本等,也未必違法。不過,林定國仍留有「尾巴」,就是任由官方解釋的「意圖」。
林定國說:「你話知還是不知,首先不是講那麼簡單,你說不知,但你本書側邊都寫滿筆記,你很難話自己不知,還有讀後感,我想要看客觀環境,但亦有一個重要的犯罪元素,就是無一個合理的辯解。」
分析指香港沒有民選政府 市民更擔心國家安全法律
香港資深政治評論員劉銳紹向本台表示,逐個觀點分析兩位官員談話並無意義,因為他們都將所有問題,放在一些細微的問題上,但又沒有給出明確答案,這種以點攻面方式,是辯論技巧而非解釋政策。
劉銳紹說:「如果大家記得較早時候官方經常有一句說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都不是絕對的,這些說話是從一個保護官方的執法權製造輿論。將重點放在保護官方利益,而不是保護大家言論自由,這點在眼前是很難讓老百姓信服的。」
他指,外國很多國家安全法都比23條更嚴格,但是為甚麼在外國人不擔心,在香港要擔心?就因為外國的政府是民選的,同時有公民社會的制約,香港沒有,這些才是問題。
記者:鍾廣政(台北) 編輯:李榮添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