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區域法院,包括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工黨李卓人以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三人被控前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三人在案件開審前認罪。(方德豪 報道)
因涉及其他國安案件還柙的黎智英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而李卓人及楊森也到庭應訊。李卓人在庭上稱雖然自己認罪,但不認為有做錯事。三人認罪後控辯雙方需要商討案情,休庭一小時。
楊森在其陳情指出:對8.31被控的罪名,認罪但不認錯,亦不會求情。他表示同意政治哲學家羅斯(J. Rawls)提出的公平理論(Theory of Justice),即每人享有平等的自由、公平的平等機會,以及他指的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即為了爭取更公平的法例,不惜以身試法。
楊森強調,他是以公民抗命形式,來抗議《公安條例》惡法,因為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禁止和平集會和遊行,是違反《香港人權法案》第17條及《基本法》第27條,即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自由。
他又表示,之所以要以身試法,是因很擔心現時香港政局,故此要堅持示威、遊行的權利。他批評指出,國安法生效,人大修改香港政制,使民主出現大倒退,不只違反《基本法》循序漸進,落實民主的原則,更令香港回歸後的民主進程全部被廢,一國兩制走向一國一制,高度自治可謂毀於一旦,香港已被中央全面管治。由特首選舉到立法會選舉,將變成大陸式的選舉,即未選已預知結果了。
楊森 :愛國不等於愛黨
楊森承認自己是中國人,但他同時強調亦是香港人,他說熱愛這片家園,但愛國不等於愛黨。他強調,泛民不會做所謂忠誠的反對派,反而會忠誠站在人民那邊,代表民眾監察及制衡特區政府施政,為港人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爭取高度自治,不斷努力。
他又認為,和平示威、集會、遊行是要繼續的。在香港政治低壓,民主大倒退,普選遙遙無期,港人的核心價值,即民主、法治、人權、自由,和多元化社會更加要堅持下去。港人核心價值已成為港人信念的共同體。堅持維護核心價值,會維繫社會民心,令港人努力維持如常生活。
港人要沉著面對政局 參與和維護公民社會
他又呼籲,面對強權,如當年捷克哈維爾(V. Havel)所指,要以真話面對謊言。港人切勿受強權嚇怕,自我畏縮,甚或放棄堅持。政治哲學者鄂蘭(H. Arendt)也指出,自由是要付出行動的。港人要沉著面對政局,以和平、理性、非暴力去參與,和維護公民社會,及支持香港崇尚核心價值的社團,和企業及其活動。
李卓人 :終生理想是助弱勢發聲
李卓人及後亦將陳詞稿呈交給法官,由大律師代為宣讀。身為基督徒的李卓人提到,復活節期間讀經,重溫耶穌在十字架受難的故事,形容耶穌是「政治犯」,唯一的罪是他服侍貧窮和受壓迫者,傳播福音,被視為威脅猶太人的階級秩序。
李卓人接着提及甘地、馬丁路德金、曼德拉等身陷政治獄的人權先鋒,他指曼德拉對他尤有啟發。80年代他擔任香港反對種族隔望運動的領導人,時刻銘記1963年曼德拉受審時所言的「我願為之而犧牲的理想」。當曼德拉榮膺南非總統,他為曼德拉給予世上受壓迫者希望而感動。
李卓人表示,其終生理想是為貧困者爭取權利,助弱勢發聲,每當弱勢者為尊嚴奮鬥,他也會受到激勵,持續為香港而做的艱苦奮鬥,「奮鬥是我的生命,我無法想像我的人生欠缺奮鬥」。
李自言為勞工和民主奮鬥43年,法官應能理解,當他看見國家權力用武力對待人民,看見民眾受傷、下獄、流亡,看見民主倒退和基本權利遭剝奪,心中感受的痛苦和折磨。但即使理想分崩離析,黑暗環繞,他仍會繼續奮鬥,甘願為理想承受任何懲罰。
案件由法官胡雅文審理。
2019年8月31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示威活動,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中的一次示威活動。示威最初只有於灣仔修頓球場舉行的「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亦稱為「召集十萬基督徒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與「驅魔大集會」兩個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宗教活動,後來活動演變成香港島北部上環站至天后站的環迴遊行,最後演變成香港島北部與九龍油尖旺區的大型警民衝突。示威者在當日投擲了過百枚汽油彈。警方發射了241發催淚彈、92發橡膠彈、1發布袋彈、10發海綿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