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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金融時報》報道,香港金管局網站於9月底更新了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籌集資金」的業界指引,加插了不少涉及《港區國安法》的條文。金管局在指引中指出,當銀行認為得悉(know)或懷疑(Suspect)有財產是涉違上述法例,就要向當局通報。
該指引由香港銀行公會制定,涉及「港版國安法」的常見問題中,包括「與『港版國安法』相關的可疑交易應存檔至哪裡」?金管局提供的答案是將如其他可疑交易報告般,向隸屬警務處及海關的聯合財富情報組作出申報。
金管局表示,這些文件本身不屬於法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的一部份,但銀行應與該指引一併閱讀,並認為銀行必須完全了解常見問題的內容,以達到法律及監管責任。
報道引述一位於香港的國際銀行任職的合規人員表示,銀行們最安全的方式或許是申報任何些微關於違規的事情。
於最新指引之下,該名合規人員舉例,若一位親北京陣營的知名人士公開讉責一位香港人違反《國安法》,銀行便有義務調查。「若我們不肯定的話,申報比不申報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