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港人陳同佳,在潘母要求自首「死線」周五(23日)屆滿之際,仍未能赴台,港台兩地政府仍就司法程序問題爭持不下。為早日化解爭端,潘母日前表明願當台港警方互助牽線人,據悉,台方已與潘母接觸,樂意與香港警方商討刑偵移交資料及投案安排。惟香港保安局發表聲明,堅持解決事情的第一步是台方批准陳同佳入境。(李智智 報道)
本周五(10月23日)是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就洗錢出獄一周年,亦是潘母要求陳赴台自首的最後限期,表明過限期後仍未能投案將不會為他求情。可是,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因暫時未有辦法取得簽證,因此陳未能如期起行,強調現在問題非陳同佳不願赴台,稱陳同佳也十分無奈,冀潘母能明白和理解。
管牧稱,台灣律師於周四(22日)下午已再次向台灣地檢處遞狀,並已經多次聯絡台方「單一窗口,並再三確認陳同佳回台灣自首的意願,現正等待地檢處回覆落實入台許可之安排。被問及會否有其他可行方法讓令陳同佳取得簽證,管牧表示,陳的律師團隊正在研究當中,會從不同的途徑去解決,冀能盡快入境,「下星期有進一步消息再通知傳媒」。
由於港、台兩地一直就陳同佳赴台的司法程序爭拗不休,令事件形成僵局。日前,潘母公開呼籲香港及台灣警方盡快聯絡她,稱她願充當「中間人」,讓雙方坐下來安排陳同佳赴台投案的事宜及相關手續,包括落實投案日期、地點及時間。
周五,潘母表示,台方已與她接觸,稱願意與香港警方商討刑偵移交資料及投案安排,現只等待香港警方聯絡潘母。她又稱,周五會探望女兒,形容她是「一生中最思念、最愛的人」,「想靜靜地陪伴着她,向她交待一切,與她一起平安地渡過今天」。
可是,香港保安局同日就事件回應時仍態度強硬。局方稱,解決事情的第一步是台方批准陳同佳入境,這權力只在台方手中。只要陳同佳獲准入台,台方可經警務聯絡渠道通知港方,雙方警務單位可隨即展開行程安排的研究。局方強調,自動投案和司法協助是「兩件獨立事情」,司法協助從來都不是接受投案的先決條件,香港有關司法協助的條例不適用於台灣,重申「台方以司法協助作投案前設完全不合理、不可行」。本台記者再追問有關潘母與香港警方的聯繫情況,局方不作回應。
本台就事件再向台灣陸委會查詢。陸委會堅持,基於事實調查之所需,港府應務實回應台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重申該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必須由兩地政府先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嫌赴台入境問題。至於有關潘母與台方的聯絡情況,陸委會同樣不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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