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疑因《港區國安法》請辭。法律學者張達明在接受本台採訪時指出,事件中有多個「不尋常」,例如特首連一句感謝也沒有。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則形容,施覺民的離去,顯示香港法治崩壞。(文海欣 報道)
港府上周五(18日)突刊憲公布撤銷香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委任,港府無任何講解及答謝,引起外界不少揣測。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周一(21日)接受本台訪問,提出事件有多個不尋常地方。他指印象中未見過終審法院有非常任海外法官在任期中途辭任,若是健康理由或角色有衝突等都是可理解,但今次並非如此。張達明續提另一不尋常地方,就是特首一句感謝也沒有。他表示,事件無可避免影響國際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希望海外法官辭任不會「陸續有來」。
張達明說:司法機構沒有作出任何交代或聲明,而特首出的聲明及憲報刊登亦不尋常,連一句感謝、表揚他過去為香港的貢獻等都沒有提及。過往就算香港高官突然提早離任都會有一些….至少都會表揚過去做過的事,好聚好散。
資深大律師、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同樣對本台表示,海外非常任法官制度的建立目的,就是在普通法地區挑選一些重量級人物予以委任,以其作為香港一個指標,令自由世界對香港的司法獨立及自主有信心。他指這些法官的國際地位顯赫,被譽為「煤礦中的金絲雀」*。回歸後從未見過有非常任法官辭職。施覺民事件是香港法治的死亡象徵。
梁家傑說:如果這個制度已經崩壞,正如百多年前英國煤礦的金絲雀是會奪籠而出。我想今次施覺民法官今次辭職,正正就是發揮金絲雀的作用。有很多客觀環境、證供,令我覺得他的離任,一定與香港法治崩壞、及他自己不再信任這個制度有關。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7A列明,有關的委任或免職,行政長官須徵得立法會同意及按《基本法》第90條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對此,梁家傑說,今次林鄭月娥引用《釋義及通則條例》,毋須取得立法會同意,質疑是為迴避議員的質詢。他又引述《釋義及通則條例》第一章第42條的但書部份指,由於終審法官的委任或免職,行政司官必須徵得立法會同意,故即使引用《釋義及通則條例》相關條文,也須得到另一人、即立法會同意或司法人員敍用委員會推薦,方可行使有關力或職責。因此他認為林鄭月娥是沒有根據但書行事,應清晰作出交代。
梁家傑擔心,若香港情況持續惡化,會爆發非常任終院法官「辭職潮」。
梁家傑說:我覺得他的離任不是警鐘,而是「喪鐘」。如果中共及特區政府不再珍惜法治並撥亂反正,我相信餘下13位海外顯赫的非常任終審法院法官都會續一離開。
一直關注中港情況的英國保守黨前黨魁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直言擔心獨立的法官未來需為極權進行掩飾,建議英國需要審視英國法官在香港終審法院的工作安排。
政府發言人指,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第14(5)條,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可隨時以書面通知行政長官而辭職,並無諮詢或批准程序。
施覺民離任消息首先由因政府上周五(18日)刊憲公布,指稱特首林鄭月娥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下權力,撤銷施覺民擔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委任,並追溯至由9月2日起生效。特首辦表示,施覺民沒有提及辭任原因;而司法機構稱沒有補充。特首辦其後回應本地媒體查詢時表示,施覺民是在月初突然提出請辭。他提出辭任的日子,剛好在特首林鄭月娥聲稱香港並無三權分立言論之後一日。其後澳大利亞廣播公司記者德齊奇(Stephen Dziedzic)引述施覺民回應說,他辭職決定是因為「《國安法》相關內容」。
波蘭裔的施覺民成為《港區國安法》後,第一位辭職的非常任法官。他辭職後,終審法院現餘下17名非常任法官,其中13位為海外非常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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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從前礦工用金絲雀來檢測空氣中是否含有毒氣。金絲雀一旦察覺空氣異常,就會焦躁、驚慌啼叫甚至氣絕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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