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學學生周梓樂死因研訊踏入第26日,家屬代表律師認為,警方專家證人想令人考慮梓樂是意外墮下,並對部份專家證人的推論,提出質疑。警方代表律師則多次強調,警方並無任何失職地方,更揚言「若認為有延誤救援,罪魁禍首是物業管理公司」。死因裁判官周四(7日)將結案陳詞。(文海欣 報道)
科大學生周梓樂於2019年11月4日凌晨於將軍澳警民衝突期間,在尚德邨停車場墮樓昏迷,留醫5天後不治,終年22歲。其死因研訊接近尾聲,周二(5日)由死者家屬、消防處及警方代表律師結案陳詞。死因庭召開以來共傳召了48位證人及142件證物。
周家代表律師質疑專家推論 冀陪審團按事實找出死因
周梓樂父母的代表大律師鄭淑儀結案陳詞時,談及梓樂為人積極向上、喜歡運動、受朋友愛戴而且與家人關係良好,周媽媽一度用紙巾拭眼淚。
其後,鄭淑儀特別點名關注政府化驗所法證化驗師鄭郁棋及骨科專科醫生江金富的證供。她向陪審團提出以下家屬認為之重點,提到專家證人的推論,受制於警方提供的資料、並非前線搜證人員。她希望陪審團作出考慮時,保持開放態度,不應在無事實基礎的證據上,作出臆測,應按事實找出梓樂死因。
她提到,鄭郁棋曾指,停車場閉路電視顯示一名白衣男子,曾跨過同一幅矮牆,難以排除梓樂同樣自行跨過矮牆,並誤會矮牆後面有行人道,導致今次事件。但鄭淑儀重申,梓樂有否跨過矮牆,只屬專家證人的大膽推斷,並無證供顯示。事發前有「關鍵8秒」,並無閉路電視影到有關時段情況,令到證據有缺口。
而且根據其中一名警員的作供,顯示相關警員似乎在2019年已經有初步睇法,認為梓樂如片段中的白衣男子一樣,曾跨過3樓矮牆,因而以相關角度調查。她質疑,專家證人可能受有關看法影響。
鄭淑儀希望陪審團小心考證,並提醒若將完全無關係的人套落案件「可能非常危險」。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則補充,專家證人根據警方所提供的資料作分析是一向做法。
家屬代表律師認為專家證人想令人考慮梓樂是意外墮下
就江金富證供方面,鄭淑儀提到有醫生都提出疑問為何梓樂並無保護自己的傷勢。江金富曾解釋原因可能是無足夠時間讓梓樂作出反應,然而鄭淑儀說江金富所謂0.7秒的反應時間,是從交通意外數據所得,不一定可以無差別地套用。
而在第二份補充報告中,江金富直言廣角鏡頭拍下黑影墮下時,其雙腳在空中處於高位。然而法證專家鄭郁棋都不敢妄下判斷指稱該黑影哪一隻是手或腳,鄭淑儀形容江醫生的說法「積極進取」,並指「呢個評論有無價值,值得大家考慮」。
而江金富曾在庭上多次用假人做出翻滾動作並加上解說,鄭淑儀認為江是希望令人相信梓樂如白衫男子翻過矮牆的動作。但鄭淑儀提到,兩者著地頭部方向均不相同,她「希望大家考慮所有假設建基於他們想透過江醫生令大家考慮梓樂會否如白衣人一樣,造成意外墮下 」。她指陪審團應考慮證人是否積極地希望證明假設成立,而令到證供不持平。
另外,江金富作為骨科醫生,並無化驗卻能積極指出石牆上的紅印為油漆,她希望陪審團能公正裁定。
她提醒,江在報告中所嘗試做的結論只是意見陳述,陪審團考慮是否接納時須看有否穩妥證據。
鄭淑儀最後指,家屬接納消防員及救護員有盡心盡力協助周梓樂,並感謝他們的幫忙。
警方代表律師屢爆金句 強調警方並無任何失職地方
代表警方的大律師熊健民結案陳詞時先對家屬致以深切慰問,續指坊間對案件有不同版本說法,事件真相極具重要意義,強調陪審團不應被個人喜好和政治立場影響裁判。
外界關注警方當晚有否阻撓救援,甚至袖手旁觀。熊健民指,證人均異口同聲稱警方並無阻撓死者作出救援。對於有法律代表曾問及警方為何並無留下來協助救援,他形容只是各施其職,並反問「救護員做急救、警員輯拿罪犯有咩問題呢?點解會有爭論?」他更稱,「都一年了,如有批評都應該經過心思熟慮」,「這些批評無任何實質說法、無理據支持」。
他續重申當晚因廣盈閣外停泊了一架白色私家車,阻礙消防車駛至尚德停車場,指自己並非作政治評論、道德批判、而是客觀事實,直言若果救援工作有延後,廣盈閣物業管理公司容許私家車停泊,「是罪魁禍首、他們難辭其咎」。他強調「警方無任何失職的地方,為何還有批評警方的聲音?」
熊健民說,同意存在「消失的8秒」,但反問「是否這樣就不能憑其他證供作出推論?我們並非全知全能、亦無上帝視覺」。
他提醒,「意外導致死亡」,只須有相對可能性就可以作出裁決。
消防說盡力救援周梓樂
代表消防處的大律師結案陳詞時對事件深表難過、痛惜,並向家屬致以慰問。事發時消防人員在服務承諾時間內到達現場,盡力救援周梓樂。
周父盼公平公正 研訊周四繼續
周爸爸周德明退庭後表示,鄭淑儀於庭上已代表他表達心中所想,希望盡量「公平公正」。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將於周四(7日)上午作結案陳詞並引導陪審團,之後陪審團將退庭商議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