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死因研訊法官引導陪審團:不應猜測周梓樂到停車場目的

香港科技大學學生周梓樂死因研訊踏入第27日,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引導2男3女陪審團,給予裁決指引並總結案情。高偉雄指出,陪審團不應猜測周梓樂在停車場的目的。高官又提醒陪審員對示威者或警方有看法是正常不過,但不應有預設立場。預料最快周五(8日)有裁決。(文海欣 報道)
死因庭經過27日研訊,周四(7日)死因裁判官高偉雄開始總結證供及引導陪審團。一大清早已有市民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排隊出席旁聽,曾出庭作供的義務急救員曾朗軒亦有旁聽。
死因裁判官提醒陪審團 勿將個人睇法帶到法庭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結案陳詞,指出就每名證人的證供或每件證物證據,陪審團須決定是否全部接納、部分接納或拒絕接納。他說,今次研訊與社會事件有關,陪審員對示威者或警方有看法是正常不過,但不應有預設立場。他提醒陪審團不要作出猜測,包括不應考慮自身經歷、庭外其他人的說法、傳媒報道等;應該只根據庭上聽到及見到的證據作裁決,且不應將個人看法帶到法庭上。
他續指,沒有證據顯示梓樂曾參與示威,他的背囊中沒有頭盔等,又指出根據他的Telegram訊息,他當時是想拿東西給他人,「不要猜度他在那兒做甚麼、亦都無任何證據能猜測他要交收甚麼物品」,所以陪審團不應猜測周梓樂在停車場的目的。

警方大律師曾稱物業管理公司是「罪魁禍首」 官:無法知道誰負責
代表警方大律師熊健民周二(5日)結案陳詞時曾說,事發當晚因廣盈閣外停泊了一架白色私家車,阻礙消防車駛至尚德停車場,直言若果救援工作有延後,廣盈閣物業管理公司容許私家車停泊,「是罪魁禍首、他們難辭其咎」。
高偉雄周四稱,庭上無根據說明該行車路屬於公家還是私家,因此無法知道誰負責。
周媽媽首度在庭上開腔 官談梓樂背景媽媽再拭淚
由於警方未能解鎖梓樂的手機,有陪審團在法官總結案情前問道,能否透過iCloud 等方式重置手機資料。不過裁判官高偉雄隨即表示警員作供時曾透露,周梓樂並無iCloud,因此「無辦法的了」。
周媽媽聞訊後,即指「法官閣下,我覺得梓樂係有iCloud」,其後續更正「我澄清梓樂係有iCloud 」。裁判官高偉雄說「即使媽媽知道任何事情,也不能突然站起來說」,提醒如此並不符合法庭程序,證供必須要在宣誓下提供。
周家代表大律師鄭淑儀向裁判官高偉雄解釋,警員無法從梓樂的iPad中找到曾經透過iCloud下載的痕跡,並非稱梓樂沒有iCloud,周媽媽只是想「特意澄清這一點」。她續指,家屬和警方已下好多功夫,但都無法解鎖電話,「如果做到,過往一年已經做了」,指陪審團無須過度猜度。
及後,高官一度讀出梓樂的生平背景,周媽媽聞言後再次低頭拭淚。過去庭上每次談及梓樂背景,周媽媽都難掩哀傷。
最快周五有裁決
最終裁判官高偉雄花近4個半小時總結案情,周五(8日)早上將繼續引導陪審團,其後陪審團須退庭商議,最快同日有裁決。
科大學生周梓樂於2019年11月4日凌晨於將軍澳警民衝突期間,在尚德邨停車場墮樓昏迷,留醫5天後不治,終年2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