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區的村代表選舉在明年1月舉行,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報名參選,但引起撤銷資格(DQ)疑雲。選舉事務處以未能確定其中一位參選人的資格為由,將有關選區的抽籤程序押後。有指由於朱凱廸未能就港獨問題作出正面回應,當局仍在研究他的參選資格,朱凱廸感到憤怒。而有元朗區議員指鄉郊代表選舉對候選人的政治考慮情況,是首次出現。(李弘音 報道)
朱凱廸上周四(22日)以元朗元崗新村村民身份,報名參選村代表。選舉主任先後兩次要求朱凱廸澄清其政治立場,包括是否提倡或支持港獨等問題;朱凱廸在首次答覆指不支持港獨,但認為香港人應該決定自己的命運。但選舉主任不滿朱凱廸未有正面回應,再次去信詢問朱凱廸,是否同意不能以任何方式主張港獨等問題。朱凱廸引用法例和案例,指鄉郊代表不屬於特區政府官員及人士,毋須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他認為,選舉主任無權提出與確保提名有效之無關問題,因而拒絕回答。
選舉事務處原定周四(29日)晚舉行候選人簡介會,但指因未能確定其中一位參選人的資格,宣布有關選區的抽籤要押後。
對選舉主任就參選資格問題糾纏,朱凱迪感到非常憤怒,形容事件極之不尋常。他重申根據相關條例,鄉郊代表選舉主任並無權力作政治審查,押後抽籤的決定,影響了他與對手的選舉工程。
朱凱廸說:講法很離譜及奇怪,我也只是說即是何時才知道結果。你現在拖到這個地步。這是十分不尋常,實際上亦影響了我和對手的選舉工程。
元朗錦田區議員鄧卓然對本台表示,過往的鄉郊代表選舉未出現過對候選人政治考慮的情況,他認為這是不必要的,是將選舉「政治化」。
鄧卓然說:我相信是同一個理由,如果村代表也是這樣做,未來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我相信會更加嚴謹。很多東西現在好像也政治化了。
行政會議成員、大律師湯家驊接受本台訪問表示,在法律上,鄉郊代表選舉與其他各級的選舉的準則是一樣,理論上亦不應有分別,相信根據《鄉郊代表選舉條例》,選舉主任的審查權力理應一致。他指應該釐清一點,就是不支持港獨亦不代表一定能夠符合選舉條例的規定,因為選舉條例要求的是要擁護基本法。所以朱凱廸要證明的不單是反對港獨,而是擁護基本法。
湯家驊說:但他的意思是因為有《基本法》第104條,所以所有香港有關選舉的法律都不適用呢?情況當然不是這樣。第104條與香港的選舉規例其實是有關連,但不代表可以取代了香港的選舉條例,這是一國兩制下最關鍵的分別。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在電台節目指出,在法律精神的理解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指參選人要保證效忠和擁護《基本法》,選舉主任有權要求提供更多與鄉郊代表選舉相關的資料。
本台致電民政事務總署鄉郊代表選舉辦事處查詢,發言人黃先生對於選舉主任何時會確認候選人的參選資格,目前亦未知曉。
黃先生說:我也沒有最新消息。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表示,選舉主任必須在提名結束後的十四日內、即12月6日前作出決定。而在決定後,有關候選人的簡介會將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