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稱選舉產生特首較好 劉兆佳指「愛國」為前提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周二(19日)表示,《基本法》雖寫明特首選舉可以通過協商或選舉產生,但認為「行政長官以選舉產生係比較好」。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接受本台訪問,認為除非「迫不得已」,協商產生特首的機會不大,但強調選舉委員會資格審查會「更嚴謹」,必須「愛國愛港」,亦不排除區議員互選產生的特首選舉委員會委員都須宣誓,以確保選出「愛國者」。(李智智 報道)
曾任《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的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近日接受親中傳媒《香港01》專訪稱,香港特首可經由協商產生,英國都不能指責香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亦無須修改《基本法》及釋法。
不過,現任特首林鄭月娥於周二(19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的記者會,就有關言論回應時稱,雖然《基本法》的確列明特首可經協商或選舉產生,但若以協商方式,須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對於梁振英提出特首可經協商產生,被指是民主進程「開倒車」,她指出,歷任特首均由選舉產生,自己亦曾推動政改,認為特首以選舉產生較協商更有效益。
林鄭月娥說:我坦白說,既然一直是以選舉產生,因為選舉好處,應沿用選舉選出,不只是選出行政長官,亦可讓候選人向社會交代在其管理下有何期望、政策和方向。
林鄭月娥特別提到,中央政府自香港回歸以來,「非常有誠意」在香港推動選舉,包括2014年「831政改」方案,透過人大「決定」容許香港人在2017年在「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下,一人一票選出特首,只是當時「部份香港人士」阻止民主進程。
林鄭:中央一直「非常有誠意」在港推動選舉
對於早前《路透社》報道,北京正考慮修改立法會選舉制度,減少民主派對特首選舉委員會的影響。而多間親中傳媒以「吹風」形式,稱人大常委會將會公布,要求區議員須宣誓,區議員互選產生的特首選舉委員會席位擬被取消。林鄭稱,中央因應香港現況要採取行動,「是可以理解」,特區政府亦會配合。
林鄭月娥說:中央人民政府對於推動《基本法》第45條循序漸進、達致普選的誠意,是路人皆見。但實際上,有部份香港人士阻止民主進程。香港目前情況令人擔憂,為何立國家安全法是同出一轍,就是當香港實際情況出現很高風險,甚至會危害家國家安全,影響一國兩制全面貫徹落實,作為中央人民政府要採取行動,是可以理解,作為特區政府,我們當然會配合。但目前如何改(選舉制度),我沒有具體細節可以與大家交代。
劉兆佳:選委會資格審查須「愛國愛港」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接受本台訪問,認為協商產生特首的機會應該不大。
劉兆佳說:除非在非常嚴重情況發生,即是選舉委員會無法選出令北京信任的人擔任特首,被迫、無奈下才會採用協商,否則透過協商(產生特首)的機會很微。
對於早前傳出選委會改組,包括取消區議員互選產生的特首選舉委員會席位,他認為屬於「揣測」,但相信中央會對選舉委員會的資格審查「更嚴謹」,選委會成員可能要「宣誓」,以確保選出「愛國者」擔任特首。
劉兆佳說: 這只是揣測。因為始終而言,嚴格審查參選人和選舉委員會委員資格更為重要。能入選選委會必然是要「愛國愛港」,這比其他選委會改動更重要。林鄭都很清楚說了,宣誓要求除了公務員,首要推動區議員和選舉委員會委員。她當然要考核你,有否可能違反誓言。與立法會選舉一樣,透過選舉機制去評核你是否可以值得信納,在當選後真誠效忠擁護。(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亦曾說,將反中禍港者驅逐於管治體制外,以此原則改革選委會可能性很大。
另外,就全國人大常委會本周三至五(20 至 22 日)在北京召開會議,傳屆時討論針對英國給予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港人移民權利的反制議案。對於有關措施會否觸及選舉權利,劉兆佳認為難以預測反制範圍,但認為若因持有 BNO,而被取消中國國籍,「在本港選舉中喪失投票權和被選舉權的可能性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