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賢:多人接連被捕,不公義成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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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去年8月在深水埗購買鐳射筆時被捕,同日在醫院驗傷時,涉嫌重置手提電話,事隔一年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妨礙司法公正三罪,周二(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至29日再訊,等候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以1萬元港幣現金保釋、每周向警署報到、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遵守宵禁令,即晚上9時至翌日7時。

方仲賢庭外表示,2019年港人在街頭狂奔,今年則在法庭「狂奔」,而審判過程中最辛苦的並非被告自己,而是朋友和家人,「如果我要被判監,希望(佢哋)唔好比我更難過」。他又指這幾天思緒混亂,僅是12月初已有多人被捕,每日出現不公義也成為港人日常。他稱港府經常說要修補撕裂,但香港永遠都沒可能變回以前的香港,因不斷有人被捕、流亡,另外他又呼籲關注「送中12港人」。

22歲的方仲賢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妨礙司法公正」三罪。控罪指,方仲賢於去年8月6日,在深水埗鴨寮街和桂林街一帶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0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方仲賢另被指於同日在深水埗桂林街135號地下7-11便利店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署警長52338;他同日在偵緝警員8702檢取其手提電話為證物,作調查一宗上述被捕案件之前,將手提電話重新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