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辉牌照屋被指作民宿 民政署称无旅馆牌照将跟进
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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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苹果日报》报道,助理警务处处长陶辉及妻子曾就清水湾牌照屋,在社交网发帖文,将单位包装作民宿出租。有传媒就此向民政事务总署查询是否违法,署方证实说,根据纪录,有关处所未有领取旅馆牌照,牌照处会跟进,如有足够证据证明相关处所涉及无牌经营旅馆,将采取检控行动。
发言人说,牌照处在接获任何怀疑无牌经营旅馆的举报后,会在8个工作天内巡查,也会视乎个案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及搜证。
发言人又指,在本港经营旅馆受《旅馆业条例》规管,以保障入住者及公众的安全。当中的「旅馆」是指任何处所的占用人、东主或租客显示可为到达该处所人士提供须收费的住宿地方。
署方说,如果有关处所内提供的住宿,每次出租期均为连续28天或以上,则可获豁免不受《条例》规限。
助理警务处长陶辉在清水湾的寓所属于「牌照屋」,有传媒向廉政公署查询会否作出调查,廉署回覆指,根据政策,一般不会评论个别事件。
发言人说,根据廉署的法定职责,若接获贪污投诉,如有足够资料,廉署必定会按既定程序依法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