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失去自由的民主派人士暫且放下雄心壯志,透過社交媒體細味獄中生活及一些鎖碎事情。其中因前年8.18及8.31未經批准集結案,合共被判囚14個月的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在Facebook專頁發表上個月22日喺獄中所寫的信件。他指入獄第六日已習慣獄中生活,並指事隔多年再睇返筆記,可能出獄後更能夠書寫出好文章,到時可以輕鬆講句「不枉我坐監」!(李奇 報道)
李卓人曾指入獄首日在監倉來回踱步難以入睡,但最新貼出嘅信中指獄中生活單調但肯定健康,入獄第6天已經開始習慣每日時間表和獄中一套術語,他說一生中都未試過規律生活,直言「唔健康都幾難」。另外,李身兼職工盟秘書長,信中亦提起因參與民主派35+初選,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而正被還押嘅職工盟前主席吳敏兒(Carol),每次諗起她就覺得好心酸,會在獄中寫信給吳敏兒。
李卓人在8.18案中否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2控罪,結果被判囚12個月。佢早前不滿判刑相當高,表明會就8.18案嘅判罪同刑期上訴。
另外,因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還押的荃灣區議員岑敖暉(Lester),上周再因去年6.4非法集結案而被判囚6個月。他在Facebook專頁公開上周所寫的獄中信,講解監獄其中一個術語「褲」,原來代表有幾多項控罪纏身,並幫一班還押中泛民主派人士點算有幾多條「褲」。
岑敖暉解釋「褲」分唔同尺碼,嚴重控罪叫「大褲」,稍輕叫「細褲」。以同為初選案被告鄒家成同朱凱廸為例,鄒家成有一項違反國安法控罪同一項暴動罪,即有2條「大褲」,至於朱凱廸有11項同遊行及立法會抗爭有關嘅控罪,即有一條「大褲」同11條「細褲」。岑敖暉本身想叫6.4非法集結案控罪是「底褲」,但按情況,是由「底褲」變「細褲」,「細褲」變「中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