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控方指黎辦蘋果英文版及開推特圖爭取境外勢力支持

控方在「黎智英案」開案陳詞中另指控黎智英在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Christian Whiton提議下辦《蘋果日報》英文版,從而獲美方在政治上的支持及保護;又指黎智英經營Twitter(現稱「X」)帳號,望獲取「國際光環」以提升自己的地位和影響力,而黎不斷標籤或與境外勢力互動,當中包括前美國副總統彭斯、前國務卿蓬佩奧、台灣總統蔡英文等。控方又指,《蘋果日報》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刊出報道呼籲公眾繼續反抗,並在一個訪談節目中強調香港自由和法治正受壓迫,明言不會向中國政權退讓,而其處境越危險,越能獲外界對香港的關注。

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周三在讀出開案陳詞時指,為應對引入《國安法》,黎智英指示《蘋果日報》引入英文內容,目的是要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對中國或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封鎖或從事敵對活動,並提及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Christian Whiton曾發電郵予黎智英,提議黎考慮把《蘋果日報》內容以英文在美國華盛頓發行,除在政治上有用,政治人物會更願與黎見面及聽從其建議。

黎智英其後設立WhatsApp群組,成員包括時任《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筆名「盧峯」的馮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以討論如何引進及營運英文版《蘋果日報》,並委任張作為《蘋果日報》英文版的出版人,同時指示他人只需集中以《蘋果日報》的香港觀點,不用在觀點上取得平衡,並令外國政客尤其美國政客,訂閱英文版《蘋果日報》。黎又指示Mark Simon安排傳媒向美國人宣傳英文版,以及表達希望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及時任國務卿蓬佩奧能訂閱。

控方指,黎表明辦《蘋果日報》英文版的目的是要取得美國方面政治上的支持及保護,並引述黎的Twitter帖文,指訂閱不只金錢上支持,也是「對我們對抗中共壓迫的政治保障(political protection for us against #CCP crackdown)」。控方指,黎智英就《蘋果日報》英文版內容親下指令,包括指示Mark Simon邀請前港督彭定康拍片呼籲香港及海外人士訂閱《蘋果日報》,數日後獲告知彭定康已答允,並將此事告知張劍虹。

《蘋果日報》報紙印刷版於2020年6月2日在頭版宣傳英文版面世,稱要「開拓媒體國際線」。控方指並在在庭上展示黎同日向張劍虹發訊息,指示國際組不要跟從《紐約時報》及《CNN》般針對川普,明言「我們《蘋果》卻要靠川普政府支持保命,這樣做不太好」,張回覆稱「老闆,收到,我上周也請香港國際同事留意,謝謝」。黎智英兩日後向張劍虹發訊息指英文版翻譯質素不錯但「料太少」,張就回應指正多找外判翻譯及多邀英文作家。

控方又指黎智英在Mark Simon建議下運作其Twitter(現稱「X」)帳號「Jimmy LAI」,該帳號由黎與時任蘋果社群資訊網行政總裁李兆富經營,截至2020年12月10日,共有12萬人追蹤;控方指黎智英以其與《蘋果日報》不可分割的形象,透過獲取所謂「國際光環(international aura)」來提升自己的地位和影響力,又向包括《蘋果日報》高層等不同人士找尋Twitter發帖文的材料,其中「Live Chat with Jimmy Lai(與黎智英即時談話)」節目以《蘋果日報》報道為其最常用的帖文內容,而Twitter帳戶大部分為英文帖文,並不斷標籤(tagging)或與境外勢力在Twitter上互動,指黎在Twitter追蹤了53個人士或組織,繼而在庭上將黎追蹤的其中14個Twitter帳號頁面逐一展示出來,當中包括美國前副總統彭斯、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美軍前副參謀長Jack Keane、台灣總統蔡英文、以色列前副總理兼前蘇聯人權運動者Natan Sharansky、「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及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等。控方陳詞期間,法官李運騰一度打斷控方,關注控方展示有關資料的目的,控方就回應是想顯示黎智英與這些人士或組織的聯繫,以及想證明黎智英當時的心態(state of mind),顯示黎當時知悉Twitter的訊息。

此外,控方開案陳詞指於2020年5月24日至6月25日期間,《蘋果日報》的中英文版共有21篇涉及煽動的刊物,當中包括在2020年5月24日起,在《蘋果日報》頭版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運動,呼籲港人寫信予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要求美國正視中國在港引入國安法。

控方續指,《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生效後,《蘋果日報》即時譴責國安法是破壞「一國兩制」的「惡法」,刊出報道〈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 泛民7.1繼續抗爭〉,附送一份印有「Fight For Freedom 為自由抗爭」字句的海報,呼籲在國安法生效後繼續抗爭。

而於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11月29日之間,黎共進行了14次訪談,黎在其中一次節目上向「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強調國際游說的重要性;另黎又曾在另一次節目中強調,香港的自由和法治正受壓迫,出現政治迫害,惟他同時表示,「我的處境越危險,越能夠獲得外界對香港的關注(the more dangerous I am in, the more effective I can bring the attention of the outside world’s people to Hong Kong)」,並指勾結外國勢力在港是「大罪」(big crime),但明言即使有被控告的風險,也不會向中國政權退讓。

聆訊周四(4日)繼續。

案件編號:HCCC51/2022

記者:吳婷康 編輯/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