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回應UGL案議員拒收貨 考慮司法覆核或提不信任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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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結束休假回港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首度開腔回應UGL案,她指不檢控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決定,事前未有諮詢外聘法律意見並無不妥,律政司只在案件涉及內部人員,才須外聘法律意見,冀各界不要將法律問題政治化。但有立法會議員批評鄭若驊的說法,有為梁振英「閉門造車」之嫌,籲律政司重新檢視案件,否則考慮提出司法覆核,或會對鄭若驊提出不信任動議。(覃曉言 報道)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涉收受UGL公司400萬英鎊沒有申報,律政司早前發表不提出檢控的決定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正值休假。事隔兩星期,鄭若驊周三(26日)結束休假回港,中午甫抵機場即主動會見傳媒十多分鐘,首次回應事件。

鄭若驊表示,外界對律政司外聘法律意見的做法有誤解,她不評論過往案例,但律政司一貫對涉及刑事檢控的決定,只會在案件涉及內部人員,才會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她強調作出任何決定,只會考慮法律和證據,不會考慮涉事人士的政治背景和地位。

鄭若驊說:假若因為他是一個中央,我們律政司就因此要尋求外間法律意見,那我們在律政司守則所提到我們是獨立、公允、不偏不倚,按法律證據做的事,這些我們都不用理會?可以丟掉嗎?當然不是,律政司的工作是不偏不倚、無畏無懼、一視同仁,不會因為某一個人的社會地位或政治背景,而因人而異的。

鄭若驊被問到不檢控是否她一人的決定,她稱不會透露內部操作。

鄭若驊說:當我們能夠作出檢控決定的時候,沒有利益衝突,沒有任何顯性的偏頗,為何要另外尋求一個法律意見?因為我們要「卸膊」嗎?不是的,我們是拿得起這件事,我們是有擔當去做,我們按法律、按證據去處理這件事。

當被多次追問會否重新檢視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鄭若驊未有正面回應,只強調對有關決定無補充,冀外界不要將法律問題政治化。她又指,暫未決定會否出席立法會司法與法律事務委員會的下次會議以解釋事件。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強質疑,律政司過往在處理前特首曾蔭權涉貪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案等,為免被指有利益衝突,都會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根本無規限案件是否涉及「律政司同事」,故他認為鄭若驊亂搬龍門,有「閉門造車」之嫌。

林卓廷說:因為過往我們發現很多涉及前高官的案件,包括曾蔭權案或者湯顯明案,他們都是離職後,在刑事調查結束,再向外判大律師諮詢意見後,才決定是否檢控,而梁振英的情況應該一樣。而她(鄭若驊)的說法是被人質疑,是為梁振英案開一個先例,推翻律政司過往多年來的政策,閉門造車,以助梁振英得到開脫。

林卓廷又指,如鄭若驊無法全面合理解釋事件,他將協助提出司法覆核,並向鄭若驊提出不信任動議。

資深大律師兼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向本台表示,他尊重律政司的決定,亦認同在UGL案中,成功對梁振英提出檢控的可能性不大,因所謂犯罪的元素均在海外發生,搜證難度極高。不過,案件涉及政治敏感人物,引起高度關注,律政司若能外聘獨立法律意見,增加透明度及獨立性,釋除公眾疑慮,讓社會更容易認同律政司的決定。

湯家驊說:我尊重律政司的決定,我覺得是否可以檢控梁振英呢,這個決定是正確的,因為在法律上成功檢控他的機會相當低。但我亦希望律政司能盡量向香港市民解釋多一點,因為這不是純粹法律問題,而是大眾都非常關注的問題,我希望律政司有機會提供多一點資料,讓公眾了解。

湯家驊又稱,律政司在提出檢控決定前,會否聘請外間法律意見,並非法律規定的原則,而是個人判斷問題,每一任律政司司長的處理手法都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