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及大律師公會反對黎智英聘御英國律師
在香港,黎智英及《蘋果》高層被控《國安法》案件周五(30日)舉行聆訊。黎智英望聘請一名英國御用大律師為其抗辯,唯遭律政司及大律師公會反對。國安法官暫未就安排作定奪,唯指明案件在12月1日定必如期開審。
黎智英及一眾《蘋果》高層控《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在高院舉行二次案件管理聆訊,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庭上,黎智英一方透露,已透過書面形式向本案法官提出「專案認許」申請,以聘用一名英國御用大律師為黎智英就本案抗辯。唯香港律政司和大律師公會均表示反對。
黎智英周五未有到庭。港媒《明報》引述消息透露,現年74歲的黎智英確診新冠肺炎。而大律師公會在回覆該報查詢時,該會主席回應,反對黎智英聘用英國大狀的理由是,有關申請不符合海外大律師來港接案的一貫標準。
另外,控方在庭上表示,這宗《國安法》案件涉及美國的對港制裁行動以及《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因此或需要傳召專家證人,解釋美國的立法制度。
此外,《星島日報》報道,黎智英早前入稟司法覆核,質疑警方獲批手令無權查閱黎智英手機內包括新聞材料的電子資料,上訴後法官陳嘉信周五已裁定手機內約8000項資料哪些屬於法律專業保密權(LPP)的資料及新聞材料。至於黎智英早前就港警檢取其手機內資料的決定入稟司法覆核敗訴,其後他提出上訴的案件,上訴庭日前聽畢陳詞後,押後案件至下月底頒布書面判詞。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庭上表示,法官陳嘉信周五裁定警方可以檢取大部分材料;如果控方將材料用於本案舉證,冀控方盡快告知,辯方可作準備。
惟國安法官在得悉上訴結果後表示,手機內新聞材料或與案有關,重申該案任何一方即使繼續上訴,也不會改期配合。並指示被告方假如就案件有任何法律爭議,必須於11月前提出,及在11月23日前就辯方證人名單知會控方,而控方則要在開審前兩周存檔開案陳詞。法官強調案件無論如何必須在12月1日如期開審,又提到12月底到明年1月初的聖誕新年假期,案件暫停審訊。
由於法官拒絕保釋申請,改案各被告從被捕至今已遭還押超過一年。
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黎智英面臨最高刑罰終身監禁。
記者:畢子默/胡凱文 責編: 潘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