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游蕙祯及梁颂恒,周二(12日)向立法会秘书处发信,拒绝退还全部已获发的议员酬金及预支营运资金。
信件指政府曾刊宪宣布两人成为立法会议员,两人在10月被取消议员资格前仍为民选议员,故10月份的议员酬金和实报实销开支,不应包括于追收款项之内。
香港终审法院日前拒绝两人的上诉申请后,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决定,全数追回二人议员酬金及办事处预支营运开支,合共186万港元,还款限期周二(12日)届满,若两人拒绝还款,行管会将采取法律行动,申请游梁两人破产。
游蕙祯及梁颂恒因宣誓不符合基本法规定,早前被法庭裁定丧失议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