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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周五(12日)在討論區上載圖片,顯示香港中聯辦門前的國旗早上出現倒掛,引起大量網民關注;中聯辦很快作出糾正,並指是前線職員疏忽導致。 (馬立克/霍亮喬 報道)
香港網媒《巴士的報》周五下午報道,曾就事件向中聯辦有關負責人查詢,對方指事後中聯辦第一時間開展調查,發現完全是前線職員疏忽,並已立即糾正。該負責人並指,中聯辦已對當事職員嚴肅批評,真誠感謝香港社會各界的關心關注,就今次事故鄭重道歉,指今後會改進管理,杜絕同類事件。網上有留言認為,升掛國旗是十分莊嚴的事、不能馬虎,望中聯辦吸取教訓。
在中國大陸,國家機關、政府部門、學校等都要求掛國旗。就國內發生國旗倒掛的處理方法,上海市民法律諮詢熱線接受本台查詢時指,要看是故意還是惡意。態度強硬就要通知執法部門處理。
諮詢熱線職員說:這個要看具體情況了,如果是故意,故意要把國旗掛反,這肯定觸及到法律上的問題,肯定是違法行為了,這個管理部門會對他處理的。但看一下,如果他及時糾正,這說明不是故意的,那說明問題還很小。他態度強硬或者有其他問題,也可以再來電向我們反映,我們來給他查處的,我們會通知執法部門過來處理的,有法律規定的。
國內傳媒曾報道,2003年11月10日,沈陽市九中發生校園國旗倒挂,長達33小時無人發現。當時負責升降國旗的德育處的殷姓主任,接受新浪記者採訪時顯得誠惶誠恐,表示要感謝記者的提醒,稱是個嚴肅的政治事件,自己對此事件負責。並說,以後要加強檢查。
大陸《國旗法》1990年國慶日起實施,規定公眾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