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刑事国安案聘海外律师亦需特首批 评论:无限扩权,影响大

2023.03.17
香港非刑事国安案聘海外律师亦需特首批 评论:无限扩权,影响大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前解释《港区国安法》,要求涉国安案件,要得到香港特首批准和发出证明书,才能聘用海外律师,港府需要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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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求港府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为聘用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设置重重关卡。香港律政司最新表示,聘请海外律师需经特首批准范围会扩大至非刑事案。评论指,港府无限扩权,影响巨大。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前解释《港区国安法》,要求涉国安案件,要得到香港特首批准和发出证明书,才能聘用海外律师,港府需要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配合。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周五(17日)出席立法会会议解释修订,建议设立甄别、申请和覆核等多层把关的申请机制。

港府修例设3层审核机制 聘海外律师办国安案不仅限刑事

林定国表示,在新建议下,所有申请先经过律政司和特首评估,不涉及不利国安和国家秘密等,符合特殊要求的情况,才会获特首发出的认许证明书,又说,不只刑事案才涉及国安风险,也包括民事案,设覆核批准机制,能随机应变。

林定国说:为确保建议能有效应对国安风险,有必要加入覆核的机制,经过专案认许后,有可能情况有变,例如发现新的证据,显示案件实际上涉及国家安全风险,法院必须要主动或因应律政司司长的要求,向行政长官提出和取得新的证明书,行政长官的任何决定,是不容许接受任何挑战。

有议员质疑为何不「一刀切」禁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

议会上,兼任立法会议员的香港律师会前会长林新强提议,乾脆「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他更要求增加参与国安案律师的门槛。

林新强说:《港区国安法》是用中文写成,律政司司长会否同意,海外大律师根本不适合做《国安法》案件的代表律师,是否应设立机制,评核中文底子好的本地律师,才能作为《国安法》案件的代表。

林定国解释,基于多项因素决定不「一刀切」。

林定国说: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更弹性处理不「一刀切」,让一些拥有很高国际声誉,很有经验和能力的海外大律师,帮助香港法院,提高我们在世界和法律界的地位,展示我们的开放性,是更符合人大常委会对《国安法》的解释。

林定国在会议后被追问,「黎智英案」能否聘请海外律师,他表示,「不评论有法律程序在处理的案件。」

评论:港府加码限制 等同任何案件聘海外律师可能都需特首批准

前法政汇思召集人任建峰表示,人大常委会释法的内容,只限于涉及「国安罪行」的案件聘用海外律师时,才需得到特首批准,但港府把需申请批准范围,扩大至非刑事案件,质疑港府自行把限制提高。

任建峰说:不只是国安的刑事件,亦包括民事案,绝对是他(港府)无限放大,问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订立的《国安法》,国家安全的定义十分广泛,是有十几个范畴,所有的社会、政治和各方面的政策稳定,都可以涉及国安,如果是这种情况,很多民事案件他们喜欢时都可以说与国安有关。

他表示,新建议实际上等同未经律政司司长和特首同意,国安案不能聘任海外律师,只是把对海外律师的政治审查机制合理化,使法院沦为橡皮图章,同时剥夺被告人的选择权。

记者:陈子非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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