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運動案被告多不自辯 下周控辯結案陳詞

佔領運動案的九名被告,包括「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被控串謀和煽惑公眾妨擾等,除陳健民之外,其餘八名被告都不自辯,法官將案押後到下周二(11日)結案陳詞。

案件周五(7日)繼續在西九龍法院審理,第五被告邵家臻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播放一段約58秒的片段,是2014年9月28日於添美道所拍攝,邵家臻在警方施放第一輪催淚彈後,曾在添美道用擴音器叫在場人士「請大家盡量離開」、「走去添馬公園」,片段亦顯示另一被告、時任學聯常委的鍾耀華,亦叫人離開。

控辯雙方完成舉證,法官陳仲衡押後至下周二早上,屆時雙方進行結案陳詞。

除「佔中三子」外,其餘被告有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各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作公眾妨擾,或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而「佔中三子」另控一項串謀作公眾妨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