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會議成警員「申訴大會」 副主席憂「訓斥」對警員「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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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民對香港監警會就反修例運動的報告一等再等,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周二(17日)稱期望4月法庭司法覆核案件有結果後,再考慮是否公開全面報告。而在監警會及警方例行的會議上,有委員憂慮警員被「訓斥」反而會影響調查的公平性,認定警員有行為不當問題。警方強調「訓斥」只是起點。(文海欣 報道)

香港的「反修例」運動去年爆發至今,警民之間衝突不斷、多人受傷,當中例如「721元朗襲擊事件」及「831太子站事件」等都備受關注,香港市民要求當局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是否濫權。不過香港特區政府至今拒絕市民訴求,僅指監警會就去年6月9日起發生的「反修例」示威活動會展開「審視工作」,但首份階段性報告原訂於年初發布,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簡稱監警會)卻因1月中有一宗審視監警會工作權力司法覆核案件正進行中,決定延遲公開報告。

市民苦候多時,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周二(17日)終再交待報告進度,強調審視報告工作仍在進行,又表示涉及監警會的司法覆核案,法庭聆訊將於下周二(24日)進行,相信約4月就會有結果,屆時會按審訊結果決定是否公布整份報告。他透露報告內容涵蓋6月9日、6月12日、7月1日、 7月21日、8月11日、8月31日、新屋嶺及有關警察執勤時佩帶編號問題等。對於外界關注的理工大學及中文大學事件,梁定邦指會繼續處理投訴問題,未有正面回應會否分開獨立審視。梁定邦被問到報告的認受性如何,他強調報告「一定有用」是因為是根據法例執行。不過他隨即又指監警會並無權力去調查警方,只是監察角色並由警方自願提供搜集資料。

梁定邦說:我想我們都可以牽著他們(警方)的鼻子走,為何不行?我們做這個報告本身就是要知道實際情況。但問題是在我們的法律框架下,調查是警方做的,我們不是做調查、只是做監察, 我們沒有調查權力。

同日,監警會與投訴警察課代表舉行例會,不過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率先花近1小時匯報「大型公眾活動中暴力升級情況」,指就「反修例」事件有7549人被捕、1991人被控、當中50人已定罪。他指16歲以下及中學生被捕人數比例有上升趨勢,在被捕人士中,學生佔40.9%,當中更有4名是小學生,年紀最小的只有11歲。而整體來說,17-30歲佔大部份。其後李桂華向監警會拆解「暴徒手法」,例如有假消息、起底、排除異己、癱瘓社會及暴力升級等。當中李桂華提到自己曾遇到有示威者設非法路障、截查車輛詢問車內人是否警察,作為高級警司的李桂華都直言很害怕。

李桂華說:我當然不能說我不是警察,我相信他們都會認得到我。所以我決定在他們問前車時,我就走了,幸好那次我走得到。你問我害不害怕,我非常害怕。可以說是對警務人員的心理打擊很大。

不過就匯報投訴問題,會議只花近半小時談及。投訴警察課表示,就反修例公眾活動中,截至3月6日收到5,141個投訴人投訴、共1,678宗投訴個案,在569宗須匯報投訴中,186宗屬嚴重事件,其中91宗涉及毆打,當中更有78宗的投訴人是被捕人身份,佔約8成半。

會上,多名委員關注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早前表示已「訓斥」21名在「反修例」事件涉及不當行為的警員的事件,監警會副主席謝偉銓關注的不是「訓斥」會否變成「走過場」,反而是「訓斥」是否意味警員行為有問題,對涉案警員不公平,「影響對警員及調查的公平性」。結果,警務處助理處長簡啟恩還要多次重申,「訓斥」只是一個起點,「及早讓警員停止不當行為」,以安撫謝偉銓的「擔憂」。

簡啟恩說:當然我們會一直查下去、有投訴時就用投訴的方向查。如果沒有投訴,既然我們訓斥他認為是行為不當時,我們可能都會做紀律覆檢,再看看他們會否有違規行為,我們會處理。訓斥後不是完結、不會影響調查。不論是投訴或之後的紀律覆檢,我們都會在公平、公正情況下做一個調查。

而監警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林定國就認為,市民現時對警方信任度低,懷疑警方會為維持前線警員士氣而淡化或不處理不合規行為。他希望警方能即時嚴肅處理不合規的行為,增加訓斥制度的透明度。

香港社工呂智恆去年入稟高等法院,指監警會調查反修例運動期間的警暴問題涉嫌越權及違反《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法官認為監警會的行為有爭議之處,在去年12月批出司法覆核許可。監警會其後表示,原定1月公布的首階段報告將無限期押後,直到案件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