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多名主要官員連日來不斷向港大學生加壓。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周日(18日)指出,香港大學部分學生感謝襲警疑犯,等同認同,甚至美化疑犯的行為,有可能觸犯《國安法》中有關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條文,又指若相關行為令香港不同群體產生敵視,有機會觸犯煽惑罪。他又表示,到港大搜證是要調查相關人士的背後意圖及目的。
蕭澤頤出席電視節目時亦表示,曾到現場獻花悼念的市民,不排除需要被搜查。蕭澤頤指可能需要了解他們除獻花外,有沒有進一步行動,包括作出煽動的言語或其他意圖和目的等,但強調要視乎個別情況。他又說,市民除了悼念,若企圖在現場作出影響公共安全、秩序的行為,就有機會違法。
蕭澤頤透露,將會加強反恐演習,不僅警隊或紀律部隊參與,將到港鐵、商場、酒店,甚至邀請公眾人士參與,以提高市民的警覺及守法意識等。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悼念刺警案疑犯的議案,之後撤回。警方國安處人員日前到港大調查及搜證。
另外,教育局首席教育主任陳展桓在網誌表示,近日有中學生涉及參與恐怖活動被捕,情況令人痛心,強調絕不容忍暴力,必須保持警覺,教育界須抓緊訓輔工作,加強預防及發展支援,避免學生受任何可能看似崇高的歪曲理念荼毒,以身試法參與暴力及違法行為。
陳展桓又說,有曾參與社會動亂的學生向教師表示,學校是一個「心靈避風港」,讓他們心情平穩,反思及糾正不當行為,重新回復安穩有序的校園生活。陳展桓指教育局下學年會繼續探訪學校,協助學校提升訓輔策略成效,與社會共同維護安全有序的校園學習環境,培養學生成為有承擔、守法守規和負責任的良好公民。
《香港國安法》在去年7.1前夕生效,條文列明四項罪行和處罰,刑罰最高可判終身監禁,部分罪行加入煽動的罪行元素。其中恐怖活動罪,包括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嚴重干擾交通等。至於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則包括請求外國制裁本港或中國。
記者、責編:李奇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