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围城】被告庭上称曾被警员「拳打脚踢」、呼喝「死曱甴」警否认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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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围城】被告庭上称曾被警员「拳打脚踢」、呼喝「死曱甴」警否认 香港前年11月「理大围城」,市民发起营救被困校园的示威者,四男涉在警方驱散时被捕。
粤语组制图

香港前年11月「理大围城」,警方连日围堵理工大学,四男涉在警方驱散时被捕,被控暴动及蒙面等罪,周四(27日)区域法院续审。多位警员作供时称,向其被告作出拘捕和录口供时,并无解释拘捕原因和向被告确认资料,承认「不够敏锐」,另不同意曾称呼被告「死曱甴」,以及施以「拳打脚踢」。(李智智/刘少风 报道)

案中四名被告依次为学生劳俊坤(23岁)、测量员黄新民(28岁)、客户服务员连润发(30岁)、电工郑信达(40岁)。他们同面对一项暴动罪,控罪指他们2019年11月18日在弥敦道与窝打老道交界附近犯案。黄、连另否认蒙面罪。

警员承认无作出警诫

该案审讯踏入第7日,控辩双方续盘问证人。当中辩方针对警方拘捕和调查程序提问题。

警员郑俊杰作供时承认,对第三被告连润发作出的整个拘捕、搜身和要求交出身分证的程序中,并无解释原因,亦在无作出警诫下,询问第三被告身分资料和住址,又问出现现场和戴头盔的原因等。当时于记事册仅记录该被告个人资料,事后押返被告红磡警署时,才于记事册补回后者两条问题对答。

连的代表大状质问,为何郑警员整个过程都没向第三被告解释拘捕原因?郑称因顾及当时现场情况危险,一心只想尽快完成拘捕行动,不认同是「刻意」。

被告被拘时身上并无与暴动有关物品

大状又质疑,为何郑警员于警署向该被告所作的警诫口供纸上,未有详细纪录拘捕时对话内容,包括被告出现现场和戴头盔的原因等,而该内容补回记事册后,又无向被告确认。郑承认「唔够敏锐,有做到会更理想」,但强调完成口供文件纪录前,被告中途已被刑侦人员带走,事后他随即被派其他任务。

另郑亦称,当时仅因获警长指示和现场环境观察,相信第三被告涉及暴动和非法集结而作拘捕,而驱散行动时与示威人群距离远,聚集人群众多,相隔见到该被告时已隔约20分钟。而当时其身上并无搜获与暴动有关物品,如汽油弹和索带等。

否认曾呼喝第四被告「死曱甴」

就对第四被告郑信达拘捕行动,辩方指出,警方曾对呼喝该被告「死曱甴」,曾用警棍打其头部,又向其施以「拳打脚踢」。负责拘捕该被告的警员翁志勇(音译)作供称「不同意」,指出当时被告疑用手推开逃走,故仅用警棍打其左手,至被告俯地被制服就停下。翁又对辩方所指被捕后手指骨断裂而赴医院求医,表示「不知道」。

两位作供警员均称,当时按现场表面环境证据,包括被告衣著和暴乱情况等,怀疑第三、四被告涉及暴动,同意当时不能在示威者中认出有关被告。

「大家专业啲!呢啲事唔应该由法官做!」

审讯期间,区院法官林伟权不时打断,斥作供警员声量太少,「唔好咁柔弱」,又问非所答;另又斥控方律师没有对辩方不恰当问题即时作反对,「大家专业啲!呢啲事唔应该由法官做!」

该案审讯周五(28日)再续。大部分控方证人已完成作供,该案料共审讯10日,至下周二(6月1日)。不获保释的连润发续还押,其馀被告则继续保释。

控方开案陈词指,示威者于2019年11月17日占领理工大学校园,不同团体人士前往理大附近一带,明显支持示威者。警方翌日凌晨约4时在弥敦道展开驱散,约百名示威者向警照雷射光、投掷砖块和汽油弹,又筑起伞阵。警方以橡胶子弹驱散时,十多名示威者跑入弥敦道524号吉野家旁边的横街,该四被告在巷内被捕,形容四人「在场鼓励及助长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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