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Georgetown Centre for Asian Law)公布「反送中」的檢控研究報告。報告揭示「反送中」被告為年輕人、大多被判入獄等禁閉式刑罰,而平均等候受審的時間長達約一年。研究者向本台表示,報告顯示港府把刑事司法制度全面「武器化」,以此震懾示威者。有評論者分析指,23條立法如箭在弦,港府或「斬件式」立法,為中共提更多的「武器」去鎮壓群眾的聲音。
阿明(化名)曾於2020年一場有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中被捕,其後被帶到警署拘留了兩天,在被捕後一個月成功「踢保」,但她說不知3年前的拘捕會否一直記錄在案,以其他罪名對她作出拘捕,擔心自己之餘,更擔心別人。
阿明說:香港很多人沒有想過會變成這個局面,而我心底相信,在他們做這些事的時候,是沒有犯罪。現在條例不停對他們嚴苛,承受漫長又痛苦的司法程度,某程度是香港與中央政府對年輕人的一種打壓。
阿明不是沒有道理,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於上周四(26日)公布一份題為《香港2019抗議運動:拘捕和檢控的數據分析》的報告,正正揭示了「反送中」案件種種不公。
報告:法官、主控等受到國家級媒體及官員施壓
報告涵蓋自2019年6月起至2021年7月31日,涉及反修例運動的1592宗已完成司法程序的個案,當中定罪的有967宗(60.7%)、無罪317宗(19.9%)、簽保守行為213宗(13.4%)、撤銷檢控95宗(5.97%)。
而2014年「雨傘運動」,130宗檢控個案當中95宗(73.1%)定罪。雖然相對之下,反修例運動案件定罪率較低,但以宗數計,則是「雨傘運動」的10倍多。而「反送中」被告面臨的刑罰普遍更重,73.3%定罪者被判禁閉式刑罰,包括監禁、更生中心、勞教中心等,其中判監者多達514人;而在雨傘運動獲判刑的95人中,僅有30人判處監禁,另有多達41人判處緩刑。
在報告涵蓋個案,涉及的罪名逾百個,當中排名前五的是非法集結(195宗)、藏有攻擊性武器(181宗)、刑事毀壞(141宗)、襲警(134宗)以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129宗)。

7% 被告為 18 以下少年 法庭沒有遵從《兒童公約》
報告批評儘管政府強調司法獨立,但主控官、法官和裁判官,都被國家級的媒體及官員施壓以達到定罪。報告研究者之一的黎恩灝向本台表示,今次研究只用了兩年的數據,他預計2021年之後數據,或更能反映港府不人道。
黎恩灝:律政司很經常將法律和刑事程序「武器化」,包括保釋的程序,包括用公安條例裡面含糊的罪行,譬如非法集結和暴動。甚至是刑期覆核等的手法,其實是不單止被告,甚至是連法庭也飽受到很大的壓力。
報告以案件編號追蹤其中811宗案件,發現從被起訴到正式受審的等候時間平均需343天,最長的更達768天。年齡方面,在1,017人被告當中,138人、約7%為18歲以下的少年,而其中19人為16歲以下,最小的只有12歲。

黎恩灝表示,為了以減少刑罰對少年犯成長的傷害,禁閉式刑罰一般是成少年犯最後的手段,但報告亦揭示香港法庭沒有遵從聯合國的《兒童公約》。
黎恩灝:法庭、甚至是法官他們內部的培訓,似乎是跟國際公約的準則背道而馳,影響了香港很多年青人的未來。他們繼續有一個適當的環境去成長,這是一個很憂慮的事。
23 條如箭在弦 學者:將惡法分拆上市
本身是法律學者的評論員桑普指出,香港進入國安年代之後,港警以不「劃界」為手段,隨意檢控港人。
桑普:第23條的立法已經箭在弦上,中共採取香港三組的法律工具。一種是是《國安法》,另一種是已激活了一些舊時代的惡法包括《刑事罪行條例》的煽惑罪、煽動意圖罪,以及23條未來的立法,分一次或多次去立成,譬如說反間諜罪。
港府在2022年10月透露,截至同年8月共有10,279人涉及反修例案件被捕,當中2,893人被起訴,2,044宗案件已完成司法程序。
記者:張仕仁 責編:李榮添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