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最新政府文件顯示,過去半年警隊逾時工作津貼達9億5000萬元(港元,下同);意味每位領取逾時津貼的警員,平均每人額外領取了8萬6千3百多元逾時津貼。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數字驚人,並質疑警方沒有披露至少9項的額外津貼,相信實際津貼比9億元多。(文海欣 報道)
立法會財委會周五(13日)討論「2019-20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從保安局回覆立法會財委會的文件顯示,由今年6至11月(即反修例活動爆發期),警務處平均每月有約一萬一千人領取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涉及的總開支達9億5千萬元,意味每位領取逾時津貼的警員,在過去半年,平均每人額外領取了8萬6千3百多元逾時津貼。撥款議案中亦列明,財政司司長獲財委會授權,可運用不設限額的權力,核准為個人薪酬分目追加撥款。根據財委會文件,這項轉授權力源自1983年,當時財委會批准財政司長可以不設限額追加撥款,追加撥款必須用作支付已批准的薪酬和津貼。
另外文件中又提到,警方上月起委任特別任務警察,包括懲教署、海關及入境處人員。在委任期間,相關人員的薪金,包括逾時工作津貼,由其本身部門的開支總目支付。
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對開支數目表示震驚,反問社會是否接受如此龐大開支。他質疑有部份地方例如立法會,是否仍需進行「站崗行動」及是否有必要逾時工作。他批評「元朗721事件」中警察遲了約半小時才到現場,質疑警察關鍵時間缺勤、沒有必要時就出勤。區諾軒續指政府文件中提到,立法會財委會已授權財政司司長核准為個人薪酬追加撥款,不設限額,他批評如同開了一張無限額的支票。
區諾軒說:有很多時候,大家看看立法會外,就算現在都有一些站崗的警察,基本上我認為是沒有必要的。立法會現在有衝擊嗎?立法會現在有保安問題嗎?全天候24小時都要警員守著政府總部及立法會外,更不用說每個周末、周日,你見到不論旺角街頭、還是一些大小地方,都見到一些防暴警察走來走去、站崗,其實香港已經變成一個警察城市。
另外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提到,翻查立法會文件,發現警方沒有披露至少9項的額外津貼,包括經常使用「豬嘴」執行職務、需駕駛特殊車輛及執行額外駕駛職務的紀律人員等,相信警方半年來所獲得的津貼比9億5千萬元更多。他批評有關的資訊零散,認為警方試同隱瞞額外津貼,公眾難以監察。他稱已經去信財委會及公務員事務局,要求盡快披露有關資料,及領取津貼的條件及金額。
不過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警隊要處理大量社會事件,所以才獲得巨額津貼。她認為警員是因為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和社會秩序而上班,不是為了賺加班費,並稱若警察因太疲倦而不加班,香港社會治安將會出現問題。
葉劉淑儀說:警察要做這麼多加班工作,是因為社會事件「遍地開花」,每天都有「和你Lunch」等各樣紀念活動,令警察要加班工作。「因」是多了社會事件、甚至是犯法事件。警務人員是為了維持治安才做,我相信他們亦想做少些,是因為有工作需要才加班。
會議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則動議傳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到立法會交代警隊加薪理據及加班津貼的計算方法。
立法會議員鄭松泰認為,撥款涉及警方的逾時工作津貼,警方須出席會議交代如何計算。不過建制派議員則認為不應針對警員,當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公務員加薪本身有既定機制,個別部門情況與薪酬調整無關。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回應指,加薪並非考慮個別部門的表現,是恆常調整,他認為刻意針對警方是不公道,認為毋須部門首長前來解答。最終傳召動議在30票反對15票贊成下遭否決。而撥款議案將再續審議。
警方指,一般逾時工作通常會以補假作償,如果在逾時工作後一個月內,無法或不大可能放取補假,則可向合資格的人員發放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代替補假。對於各警區申請津貼的人數及金額分布,則沒有備存有關數字的分類。另外警方稱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的每小時津貼額,為有關人員月薪的175分之1,相關申請視乎情況,由按照《公務員事務規例》及警隊內部有關規定所訂明的人員批核。
另外民主派議員亦要求將「警察加薪」抽出獨立審議。本台欲找新公務員工會查詢,惟至截稿前仍未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