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6被告認油麻地參與暴動 官回應辯方求情指「身世坎坷不等於會犯法」

2023.07.10
【香港法庭】6被告認油麻地參與暴動 官回應辯方求情指「身世坎坷不等於會犯法」 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大批佔領理工大學的示威者被警方圍堵,結果逾200人在油麻地一帶被拘捕,事後全被控以暴動罪。
路透社資料圖片

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大批佔領理工大學的示威者被警方圍堵,有示威者在11月18日發起「圍魏救趙」,結果逾200人在油麻地一帶被拘捕,事後全被控以暴動罪,其分拆成最少17案處理。其中一宗案件,涉及8名男女被告,當中6人上月承認暴動罪,還押至本周一(10日)於區域法院求情。法官謝沈智慧聽畢求情後,再把案件押後至7月28日判刑,其間6人續須還押。 

一被告兒時被父遺棄 需自力更生 

本案6名認罪被告,依次為羅凱欣(23歲)、吳穎貽(26歲)、伍潤民(24歲)、龐志佳(38歲)、黃浩軒(27歲)及王子豪(31歲),均為現時年齡。 

辯方為被告求情,其中就被告黃浩軒,辯方透露他雖有兩項非禮定罪紀錄,但事發時只有15歲,當時源於在兒童之家一時好奇、缺乏管教及沒接受足夠教育下犯罪,被判處感化令,由於事隔多年,希望法庭可視作無案底;又透露被告的身世,指黃在兒時被父親遺棄,其母親亦染有毒癮,故被告從小出入不同院舍,曾入住兒童之家,至11歲與母親團聚,但及後被告母親離世,他最終再入住兒童院舍,而父親亦向社署確認不想再撫養兒子,故被告離開院舍後需自力更生,努力自給自足,不過被告在中六畢業後曾一度對人生迷失,之後在本案後接觸宗教,因信教並在教會工作及參與義工活動,終明白能貢獻社會,不應自怨自艾。 

不過,法官謝沈智慧此時就打斷辯方陳詞,主動提及近日從報紙報道得知,一名遭父親遺棄、母親在內地工作的中學生獲青協獎項,指對方靠每月2000元生活費獨自生活,雖然生活貧苦,有時甚至吃同學的剩餘飯餸充飢,直言對方和被告一樣身世坎坷,亦同樣會自怨自艾,「但有啲人會自強,唔等於個個都會犯法」。辯方就回應指,被告會在獄中進修,希望日後貢獻社會。 

有被告獲保釋離港赴澳交流 

至於另一被告羅凱欣,辯方指她熱心助人,曾參與不同義工服務,在案發後曾到澳大利亞交流,取得優異成績,亦在當地參與義工服務幫助無家者及照顧流浪動物。而在當地參與「Black Lives Matter」活動時,「先知道咩叫和平示威」,明白犯下人生中最大錯誤。辯方又強調,羅雖獲准保釋離港但沒有趁機潛逃,坦然回港面對案件又繼續做義工,望法庭念及犯案時年僅19歲,坦白認罪兼節省法庭時間,可獲較低量刑起點。 

同案另外4名認罪被告,辯方指吳穎貽曾以籃球隊隊長身分帶領隊員取得兩屆學界冠軍、伍潤民則曾為香港青年軍足球隊成員,望日後成為足球教練,力陳兩人在案中非擔當領導角色,沒作出任何暴力行為,亦沒有攜帶可用作襲警或摧毀財產的工具,參與程度較低,且早在預審階段認罪,望可獲最大刑期扣減;餘下兩名被告龐志佳及王子豪,辯方就指龐對犯案深感後悔,願意承擔法律責任,望向法庭及受影響人士致歉;而王子豪被捕時沒有攜帶任何暴動裝備,甚至穿上短褲到場,可見被告當時犯案決心不大,又指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犯案,現時已感到悔疚並甘願接受懲罰。 

同案兩被告拒認罪受審 

法官隨後再把案件押後至7月28日判刑,其間6人續須還押。同案尚有兩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潘曉東(22 歲)及PUN DHAN BAHADUR(34 歲),兩人正等待裁決。 

承認案情指,警方2019年11月圍封理大校園,案發當晚約10 時,警方抵達加士居道築起防線,並往彌敦道方向推進。約半小時後,警方到達彌敦道與窩打老道南邊交界,與示威者對峙。案情指示威者無視警告繼續聚集、多次以鐳射光照向警方、用雨傘阻擋警方發射的催淚彈、投擲至少 251 枚汽油彈及雜物等;近 11 時半,警方展開圍捕,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兩邊碧街設立封鎖區,最終截獲213人,包括本案各名被告,分別搜出面巾、生理鹽水、電筒及手套等物品。翌日清晨,警方在案發地點檢取多項物品,涉及多個裝有甲苯混合物的汽球、玻璃樽、伸縮棍、鎚等。 

案件編號:DCCC789/2020 

記者:吳婷康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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