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男子涉刑毁地铁设施案件开审 女警作供否认曾「跟错人」
《港区国安法》2020年正式生效后翌日为每年七一,有示威者在港岛区集结,两名男子被指控以雨伞,企图破坏天后站内闭路电视镜头等,被控企图刑事损坏、刑事损坏及企图纵火等罪,一名18岁男生早前否认控罪,案件周一(22日)开审。女警署警长庭上供称,当日独自在天后站附近视察,见到两名黑衣人士遂尾随对方,辩方就质疑为何女警长在炮台山才作出截停,女警长回应当时人手不足以采取行动,否认曾「跟错人」,又指「我哋畀人打返转头大过我哋能拘捕佢哋」。
同案另一被告早前认罪判囚16个月
涉案被告为黎俊熙(18岁),被控两项企图刑事损坏罪及一项刑事损坏罪,控罪指他于2020年7月1日,在港铁天后站B出口外,无合法辩解而企图损坏属于港铁公司的闭路电视和电子显示屏,以及属于港铁公司的四支荧光灯管。他另外再被控一项企图纵火罪,控罪指被告同日在北角英皇道14号外,企图用火损坏纸箱,以及被指管有打火机意图损坏财产作交替控罪。至于同案另一被告张世康(案发时17岁),早前则承认所有控罪,并被判入狱16个月。
控方在开案陈词中透露,案发当日下午4时许,两名涉案被告并排行至港铁天后站B出口外,其中黎当时头戴黑色鸭嘴帽,以及一个只露眼的黑色面罩,全身穿黑衣,手持一把长伞。两人双双用各自长伞遮头,再击打B出口外闭路电视镜头两至三下,惟并没有造成损坏。两人之后进入站内,同用长伞敲打天花板4支萤光灯光管,令光管碎片散落一地,又以伞拍打站内的LED显示屏,惟没有造成损坏。
作供警指见两人衣着脗合示威者装束故开始尾随
案情续透露,两人之后离开港铁站,而当时站外英皇道已被铁栏、雪糕筒等杂物堵塞,两人在行车线上蹲下,尝试利用打火机点燃地上纸箱但不果;随后有人高叫「警察」,两人即马上逃跑,同时边跑边脱下帽子、面罩及黑色衣服,放入各自背包内;其中黎因此露出金色短发及青绿色T恤。两人最后逃跑至炮台山地铁站附近,并被警员截停及带至站内警务室调查。黎被搜出黑色布巾、3M手套、打火机、防毒面具及护目镜等物品,警员当场宣布把他拘捕。
警署警长李玉霞今在庭上供称,案发时她为铁路警区特遣队主管,当天以便装当值,接报指网上有人鼓吹到港岛区聚集破坏,于是与队员分布各处观察,而在当日下午,她独自在天后站B出口附近视察,其间在人群中看见两名全身黑衣人士,衣着脗合示威者装束,与身边普通穿着市民不同,于是开始尾随跟踪两人。
称由天后至炮台山跟踪过程没有相同装束人士
辩方大律师伍頴珊就在盘问时质疑,伞阵可能阻挡其视线,惟李否认,指自己会按环境随时走位,不会「企定定」,「佢哋移动,我都会移动」;对于为何要在炮台山才截停被告,而不是在目睹两人烧纸箱时上前拘捕,李回应指根据自己处理「黑暴」经验,必须有足够人手才能制服示威者,而当时只有自己与两名同袍,现场则有许多支持示威者人士,直言:「我谂我哋畀人打返转头,大于我哋能够拘捕佢哋」,因担心同袍遇袭,故决定继续跟踪及观察,至其他同袍到场支援。伍就质疑,李在过程中或会「跟错人」,但李再次否认。法官王诗丽就问及,由她于天后站见到两人,整个过程是否有看到其他相同装束人士?李表示没有。
记者:吴婷康 责编: 温晓平
案件编号:DCCC15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