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3控罪表面證供成立延至11月再訊 人權組織批法庭再推遲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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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3控罪表面證供成立延至11月再訊 人權組織批法庭再推遲審訊 黎智英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7月25日被裁定表證成立。11月20日續審,屆時黎智英會出庭自辯。

已停刊的香港《蘋果日報》、其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刊印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法庭裁定黎智英3項控罪的表面證供成立。由於3名法官未來數月需處理其他案件及事務,案件將押後至11月20日續審,辯方稱黎智英將會自辯,另會傳召一名專家證人出庭,預計需時至少30天。關注香港人權狀況的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The 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 CFHK)發表聲明,指黎智英已被關押超過1300天,譴責法庭再度推遲審訊,認為是當局試圖再壓制黎智英的聲音,以及拖延這場虛假審訊,同時亦是利用法院打壓和平提倡民主人士的又一例證。

「黎智英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得知案件被裁定表證成立時,黎智英表現平靜。在離開法庭時,他向親友方向做出心心手勢,又微笑揮手。辯方昨日(24日)在中段陳詞中,強調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蘋果》本質是報章,盛載不同立場觀點,作為第四權監察政府,屬可獲豁免的「公正評論」,用意為矯正施政缺失。新聞自由關乎公眾利益,應獲法庭寬大處理;至於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國安法》生效後,請求制裁變成非法行為,黎等人最初達成的合法協議已失效,控方無證據指他們有達成新協議。相反,《蘋果》編採高層因應《國安法》諮詢法律意見,反映他們打算遵守法例。辯方又指,黎的直播節目僅空談制裁,不等同請求制裁,黎只是表達個人政見,不足以構成串謀。

控方盤問或需雙倍時間

法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後,辯方先申請休庭半小時,以待索取指示,之後透露黎智英將會出庭自辯。辯方另外會傳召一名專家證人,就Signal通訊軟件作供。預料辯方主問黎智英將需時5天。法官李運騰關注,考慮涉案文章的數量,控方盤問或需時雙倍時間,辯方笑言這已是樂觀估算。預計合共至少需時30天。

法官李運騰需處理個人事務,案件未能在8月29日前續審。法官杜麗冰於9月需處理一宗為期3周的謀殺案件。本案押後至11月20日續審。

本案原本預留80日審期,在去年12月18日開審,6月11日正式完成控方案情及舉證,期間控方共傳召共8名證人,包括《蘋果》前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以及跟重光團隊(SWHK)相關的李宇軒和陳梓華;另亦傳召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及社交媒體專家證人、港大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出庭作供。此外,控方又應辯方要求,在庭上播放黎的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及其完整受訪片段。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粵語組報道 編輯:陸南才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