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梁健輝死因研訊開審 日記首公開留批警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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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男子梁健輝去年7.1以刀刺傷警員後自插左胸身亡。死因庭周三(30日)召開死因研訊,死者胞兄形容對方生前「勤力、想法成熟」,身體及精神健康完全正常,沒有自殺跡象。庭上首度公開死者生前部分日記內容。

死者親屬未委派法律代表出庭

梁健輝的死因研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預計審期6天,法庭選出兩男三女陪審團,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特別提醒,由於梁健輝去世時被警方拘捕及看管中,故需展開死因研訊,法庭有責任向市民作交代,而研訊焦點在於梁的死因,陪審員雖然在案中將閱覽大量刑事證據,但研訊並非涉及梁有否干犯刑事罪行。

周三法庭旁聽席只有零星市民,死者親屬席上更空無一人。

死因研訊主任為大律師葉志康、警務處則由大律師陸栩然代表。梁健輝家屬未有旁聽或委派法律代表出庭,但梁的哥哥就是首位出庭作供證人,他由於擔心受滋擾,向法庭申請匿名令,獲准以特別通道進出法庭及在屏風後作供,並庭上以「證人X」作稱呼,而傳媒則禁止披露死者哥哥的姓名、住址、以及可識別其身分的資料等。

胞兄透露梁健輝骨灰已撒坪洲附近海域

X稱,自己在案發當晚收到警方電話,得知胞弟涉及一宗刑事案件,身體受傷、情況危急,已送往律敦治醫院救治。但在趕到醫院時,梁健輝經已過身。

X解釋,由於涉及社會事件,故欲低調處理胞弟的身後事,只交託友人處理喪禮及火化事宜;遺體於同年7月22日火化,當天亦只有自己、太太及一位朋友出席,他並在去年8月22日,與太太把梁健輝的骨灰撒入坪洲附近海域。

綜合庭上證供,梁健輝於1971年4月30日出生,案發時50歲。他小學就讀東頭村富仁小學,中學則就讀新蒲崗可立中學。中小學時期,X均與胞弟讀同一學校,故自言熟悉對方性格,形容梁一向「勤力、想法成熟」,學業成績不俗,但性格內向,甚少與朋友玩耍或外出,嗜好為閱讀、砌模型及音響。

曾從事會計工作後赴澳洲半工讀

中三時,梁健輝開始到父親的膠花廠做暑期工賺外快,完成會考後報讀理工大學的機電專業文憑,一年後轉往恒管讀商業文憑,兩年後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梁後來再前往澳洲半工讀,一邊攻讀銀行及金融學士學位,一邊在餐廳做侍應。

梁3年後回港,當時正值2008年金融風暴,他因找不到理想工作,開始與家人有磨擦。梁最後決定搬出獨居,X稱他並不知胞弟此後的住處,又指他們只會在中秋或團年時碰面,也並不多交談,「他都是好快食完飯,就返入房。」

後來梁搬回舊居與父母同住,惟X當時已遷出,因此兩兄弟依然甚少聯絡。X庭上表示,相信梁是因為經濟壓力才有此決定,又指未見過梁拍拖,梁亦沒有財政或長期病的問題。

梁死後才知曾於《蘋果日報》工作

庭上,梁健輝胞兄又指,死者性格冷靜,並無自殺跡象,又表示直到事發後才得悉胞弟曾就職《蘋果日報》。

葉為死因研訊主任葉志康,X為證人(死者梁健輝哥哥);以下為研訊內容節錄:

葉:你知不知道他生前曾在《蘋果日報》任職?
X:他死後我才知道。
葉:截至案發當日,他知不知道他從事甚麼工作?
X:我也不知道。
葉:死者生前、案發前數個月內,傾談間有否提過任何政治想法或傾向?
X:沒有傾談,在家也沒有跡象。
葉:死者有否透露過他憎恨任何人士或機構?
X:沒有。
葉:你會如何形容死者生前的健康狀態?
X:正常健康。
葉:死者情緒方面有沒有不穩定?
X:他個性一向很冷靜。
葉:死者有沒有流露出厭世、自殺跡象?
X:完全沒有。

X補充指,案發前半年間,他在家庭聚會等場合見過胞弟10數次,形容梁表現「完全正常」,又指與胞弟在案發前沒有接觸,對於對方的計劃全不知情。

胞兄確認死者日記字跡

死因研訊主任庭上展示梁健輝生前的日記內容,在其中一頁上寫上:「經過721嗰晚,你哋仲認為自己有資格維持治安,仲用埋XXX忠誠勇毅做口號,真係忠誠勇毅,全部契弟。」的字句;而在另一份文件上,他又寫道自己曾在《蘋果日報》上刊登廣告,要求政府在聖誕前就3項議題投票,分別包括高鐵站選址、取消強積金及雙非學童津貼議題。X確認呈堂文件上的字句均為死者的字跡。

X在裁判官追問下補充指,梁一向經濟獨立,找到工作後也一直有給父母家用,而梁非常著重個人私隱,一直不願向家人透露自己的工作,「後期我覺得他這麼大個人,只要他生活得快樂就可以,逼他講都沒有意思」。X坦言不知胞弟有否使用社交媒體,「我跟他甚至連WhatsApp都沒有」。X已作供完畢,他最後向法庭確認,他與父母均不希望參與本次死因研訊。

受傷警稱傷勢現仍影響執行職務

而在事件中受傷的警員蘇敬祖亦有岀庭作供,他指事發當晚在銅鑼灣崇光百貨一帶巡邏,晚上約10時他在崇光門外進行觀察,左眼發現一個黑色人影向他走近,轉頭只見一名男子貼近他脊背,左手用力按他左肩,右手用一把刀刺向他背部。他感受到刺痛,只見對方將刀拔出,便馬上跑走,他按著傷口位置,並大叫:「有刀!有刀!幫我!中咗刀!」其後他倒地,在馬路上掙扎。

死因研訊主任問及傷勢,蘇透露背部上有一個12厘米長的傷口,刀鋒亦傷及肺部,造成一個3厘米長的傷口;他最後留醫了18天,因傷勢至今仍未能執行職務。他又供稱,在案發前不認識梁健輝,與他未曾接觸,無法得知自己當日受襲的原因,而當日執勤時,也沒與市民爭拗。

目擊事發經過女記者去年 9 月尾已離港

庭上讀出拍攝到事發一刻的《看中國》女記者王冬燕書面供詞。她當晚9時許抵達銅鑼灣採訪,於晚上9時45分在崇光百貨門外進行直播,當時有3名軍裝警員駐守,與她相隔約兩米。至晚上10時至10時05分,她見到一名高1.8米男子從她身旁跑過,她接著聽到聲音,而由於感到害怕,她隨即過馬路,其後看到一名軍裝警員向前跑並倒地,同時多名警員跑向案發位置制服疑犯,疑犯躺臥在地上,身旁有血跡,警員隨即封鎖現場,她亦暫停直播。

入境處記錄就顯示,王冬燕已在去年9月尾離港,之後再無入境紀錄,故無法傳召她岀庭作供。翻查資料,案發後王冬燕曾被警方要求協助調查,其間被扣拘留旅遊證件及搜屋,警方當時回覆指王為受查人,沒有被捕。

男記者供詞指警員曾向疑犯擎槍

另一名網媒男記者的書面供詞就指,他在事發當晚10時05分於崇光百貨門外,聽到有警員大叫「不要動,放下武器」,有警員向疑犯擎槍,疑犯急步退到商場門外,與他相隔3至4米,疑犯用左手掩胸,同時胸口湧出大量鮮血,男子之後倒地,一把長8至10吋的刀也掉在地下,6 至8 名警員把男子制服。

庭上亦讀岀在場警員的書面供詞,指目擊有同袍受傷倒地,又透露崇光百貨保安員及附近金百利大廈的經理,曾向警方提供涉事現場的閉路電視片段。

案件編號:CCDI-555/2021(MC)

記者:吳婷康/程文 責編:李世民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