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場案」本周五(24日)踏入第36天審訊。國安法官郭偉健繼續容許檢控官伍淑娟突擊提交新文章作為證供,並且以此盤問被告鍾沛權。辯方多次表達不滿強烈反對無效。檢控官伍淑娟更多次主觀推斷文章具煽動意圖,鍾沛權反駁控方「簡直係穿鑿附會、捕風捉影、毫無根據」。
本案的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則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伍淑娟日前表明,為推論鍾沛權發布文章的意圖,將以5篇非涉及檢控基礎的《立場》文章作盤問,其中4篇過去從未呈堂及提交予辯方,亦不屬由國安處警員調查《立場》時所擷取的587篇文章內。
伍淑娟向鍾引述《立場》博客區家麟所撰寫的〈法律是一種儀式〉文章,問及他文章寫法會導致甚麼後果,換來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即表明強烈反對,直指控方多次提問的問題及「不停攞新文章出嚟」,然後向鍾指文章都屬煽動、會引起憎恨等,認為此舉應在舉證階段已要向辯方提供,非在盤問時才提出,直指控方做法非常不正確,「即係英文所講嘅material irregularity(具關鍵性的欠妥之處)」,又形容不想每次有此問題出現時都表達,「我盡量克制自己,唔好每一次都講,呢啲情況每日、每個鐘頭都出現緊。」
不過,伍淑娟就回應,指鍾能預知《立場》於《國安法》生效當天刊出的大量帶強烈立場文章會造成的後果,及後文章已全數下架,只餘下數篇文章。惟鍾即指,警員曾作供透露,警方在《立場》文章下架前已開始調查,更大規模下載文章。惟伍淑娟再指,警方沒有把擷取的587篇文章交予控方。
國安法官郭偉健支持控方所有做法 辯方多次強烈反對無效
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此時再次發言,重申控方有關文章需在提供證據的階段提出,否則對法官亦不公平,更以魔術師比喻,指控方如同魔術師,「喺頂帽攞兔仔出嚟,唔知係咪因為兔年啦……成個程序對辯方非常非常不公」;伍就強調自己就算不呈遞有關文章,仍可作提問。
法官郭偉健之後以控方的問題與案有關,裁定有關文章可使用及提問,又指如鍾沛權需時回憶,法庭可給予時間,繼而著控方繼續盤問。
控方之後就《立場》社論文章〈堅守每寸自由土壤 用盡每絲縫隙中的微光〉一文提出問題,指該文在特刊《立誌》中的發表日子為2020年6月12日,鍾雖澄清,指相信是製作刊物時出錯,該文首次發布應為7月1日,但控方再提出此日期問題,推斷與「6.12一周年」的事件有關,更呈上兩篇新聞報道參考,惟控方同時以文件印刷問題為由,未向鍾提供副本。鍾表示不記得有上述文章,伍打算接續追問時,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此時再次打斷盤問,指鍾已表示不記得相關報道,認為控方應讓鍾「最低限度都睇咗文章先?」
法官郭偉健就指,問題不在於文章,而是在於被告是否記事件,又指如被告需要,可讓他先看過文章,繼而休庭至下午再訊。
控方指區家麟文章會令人對中央產生不滿仇恨
控方下午就引用3篇《立場》文章盤問鍾沛權,繼續以此引證其煽動意圖,其中包括區家麟的〈法律是一種儀式〉、〈七月一日,送你法律AK47〉以及同時刊出的〈我的「國安罪行」結案陳詞〉,指文章帶出各種《國安法》的負面信息,質疑《立場》的文章引起讀者憎恨中央及港府,但鍾沛權並不同意。他在回應關於區家麟的文章時,指相信一般關心政治的讀者,或關心香港新聞的港人,都熟知區的寫法,顯然是想表達《國安法》由起草到執行,「就係當權者用一套法律針對緊異見、反對力量」
伍之後又指,文章整體解讀是針對中央在國安法上的角色或政治判斷,而文章會令人對中央有不滿仇恨,鍾僅回應,理解作者的意圖是指出此政治決定的影響有多重大,以及背後問題的錯誤所在。
鍾沛權為國安法後多篇文章發布感自豪
鍾沛權之後一度提及,自己昨晚參閱控方提供的盤問文章清單,其中列出一系列於《國安法》生效後、即2020年7月1日在《立場》網站發布的60篇文章,並稱:「我感覺有少少自豪,原來當日我哋十幾廿個鐘發表咗咁多篇文章」,指很多作者在短時間內提出他們的想法。
伍之後在盤問期間提及,《立場》網頁發布文章中有一欄目名為「香港獨立書店」,問鍾此名何解?鍾就解釋,獨立書店是非大型連鎖經營的書店。伍淑娟此時與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耳語,之後稱自己「我read in too much(過分解讀),見到香港獨立。」鍾再補充,該欄目羅列香港多間小型書店地址,並會每周更新由書店提供的推薦書目。
伍之後再引用區家麟另一文章〈七月一日,送你法律AK47〉,指該文帶出清晰信息,即《國安法》立法過程非常強暴、「條文完全唔啱,好似AK47將所有人都殺……所有人都會被佢殺咗」。鍾回應稱作者只是運用比喻,又解釋當中意思是運用法例會傷及無辜,而非「所有人會(被)殺死」,又表示當時不同界別均覺得《國安法》生效是翻天覆地的變化,文章是指所有人都需留意法例,皆因人人有機會墮入威脅。
指《立場》社論提《國安法》生效時間資料不正確
另外,伍又引用作者曾時行的〈我的「國安罪行」結案陳詞〉一文,指當中一句「這部《安全法》,是一部帶著深刻仇恨的法律……」上文不接下理。鍾表示,有關句子有討論空間,惟反過來質疑控方「你好經常,(質疑)上文下理無鋪排,無提出就係唔合理、穿鑿附會,但唔係一回咁嘅事。」認為作者在其他文章已作鋪排,相信其讀者群有一定認知,重申言論自由下是容許作者表達意見。惟伍之後進一步指,文章會令讀者仇恨中央、香港政府及《國安法》,但鍾表示並不同意。
伍淑娟之後又就《立場》社論文章〈堅守每寸自由土壤 用盡每絲縫隙中的微光〉一文提問,以文中提及「2020年7月1日,國安法為一國兩制蓋棺」,指《國安法》實於6月30日晚上11時通過,指文章資料不正確。鍾解釋,指七一對香港回歸有象徵意義才選擇這種寫法,被伍質疑是因該文章撰寫時,估計《國安法》會在7月1日實行,才選擇7月1日;鍾表示不同意。伍然後再指,2020年6月時社會上一片沉寂,但因有人紀念6.12事件,遂出現新的活動,質疑文章作者是否認為「仲有抗爭」,故標題形容「用盡每絲縫隙中的微光」;鍾聞言即回應「完全唔同意」,更指控方的說法「簡直係穿鑿附會、捕風捉影、毫無根據」,並形容是「未諗過可以咁樣推斷」。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記者:吳婷康/程文 責編:溫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