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鍾沛權:以文章下架換繼續營運是「夢幻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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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場案」本周二(4日)踏入第52天審訊,亦是被告鍾沛權最後一日作供。鍾沛權重申,在開審時已強調《立場》非政治平台,並指如以文章下架換取不結束《立場》,相信同事定必堅持營運下去,惟直言「呢個係好夢幻嘅假設」。

辯方律師余若薇先就其中4篇檢控文章展開覆問,其中就區家麟撰寫的《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一文,控方曾指文章沒事實基礎批評《國安法》,包括「未審先坐監」,因文章內有一句「國安案立案你說了算,一旦拘捕,保釋機會渺茫,未審先坐監,這叫不叫法治」,余就以鍾沛權為例,指他現時「真係未審先坐,接近一年(還柙)」。此外,大律師公會當時亦曾發出聲明回應《國安法》,包括提及「關注條文會否被用作禁止純粹言論」等,反映文章並非沒有事實基礎。

區家麟另一博客文章《「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中,有一段指「特區政府正積極活化條文,測試(或訓練?)法官在新時代下如何活用殖民地遺留下來的寶藏」;控方盤問時,法官郭偉健曾問及「訓練法官」的意思。余今就以自身為例,指自己起初不熟悉刑事案、更不熟煽動案,但「我做咗52日喇,對我嚟講都係好好嘅訓練,訓練我做刑事案、煽動案嘅辯護律師,如果經過審訊後,好多人叫我……希望唔會啦,做煽動(案)辯護律師,越多出庭,越多訓練,就越識用啦!」

鍾沛權對此說法表示同意,認為此情況下可用「訓練」來形容,又同意余指煽動罪已數十年沒有被使用,「大家都要經過訓練先識用」。

鍾又在覆問中指,透過反覆討論、批評和爭辯,可令社會自我改錯,並表示當權者或政府一定會留意各種觀點文章,即使不同意,亦應了解民情的關注和批評,認為他們有責任閱讀。

《立場》被指涉煽動內容 在其他媒體均有報道

至於涉及《立場》專題報道《【中大衝突兩年】畢業生憶徒步前行護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一文,當時警方曾於報道刊出後翌日,去信《立場》批評報道內容不盡不實,包括以「防暴警攻入校園」等偏頗字眼描述警方執法行動、美化違法行為等;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亦曾發聲明,指「警方從來沒有進去(中大)」,批評《立場》報道偏頗及誤導。另外,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更曾批評報道提及「聽到警察說『燒晒佢喇』」等,是屬煽動及假新聞。

余若薇今就在庭上引述多篇報道,顯示其他傳媒均有相似內容的專題報道,同時又在庭上播放《有線》的新聞片段,指當中聽到有聲音說出「燒X晒佢」。

不過,法官郭偉健一度表示聽不清楚,辯方請法庭書記調高音量後,郭官亦稱「唔係好聽得到」,並問辯方是否有方法把片段跟聲帶分開。他最終於午飯時在內庭翻聽,確認片中有人說出「燒晒佢」,關注說話由何人說出,而他相信是由警員說出,而當時警員在發射催淚煙後,因射中運動場內軟墊引致「着火」,故未知警員所指是由警員「燒」,或是觀察到前方有「燒」的情況,認為控辯雙方可留待結案陳詞時處理。

鐘相信如有選擇同事定會堅持繼續營運《立場》

余亦在覆問中作推算,指控方檢控基礎涉及17篇文章,而《立場》平均每天發布45篇文章,自成立而來約發布逾10萬篇文章,涉煽動罪文章比例只佔百分之0.01,即百分之99時間沒有問題,問鍾沛權是否明白「點解控方指控《立場》不單係網媒,仲係政治平台?」鍾重申《立場》是堅持普世價值的新聞機構,而從開案時已指非政治平台,亦沒有任何政治主張、綱領。

對於控方曾質疑,警方上門拘捕時《立場》已下架文章及敏感專訪,「安全系數係好高,其實冇咩值得驚」,亦就《立場》是否被迫停運與鍾作出討論。辯方問鍾,警方國安處曾否給《立場》選擇把文章下架?以及如果能逃過一劫,覺得同事會否堅持營運。

鍾回應稱,若只提出將文章下架而機構沒事,亦自問可觸摸到紅線,相信同事一定會堅持繼續營運,惟最後仍感慨指「我可以話呢個假設係一個好夢幻嘅假設。」鍾沛權今午終作供完畢,辯方指另一被告林紹桐不自辯,亦無其他辯方證人,控辯雙方將於6月9至11日進行為時3天的結案陳詞。

記者:吳婷康 責編:溫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