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23歲理大生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候判 求情盼法官了解其「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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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理工大學男學生涉以住所作武器庫,收藏胡椒球彈、氣槍大量裝備等物品,並被指在Telegram頻道中售賣武器及發表港獨言論,其後被警方拘捕並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落案起訴他。該男生周三(27日)於區域法院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辯方求情時讀出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希望法官能夠了解他的初心,「從來都只是希望香港人的意見得到聆聽和尊重」。辯方又稱明白控罪嚴重,建議法庭判處5年以下的刑期。法官胡雅文押後至本周五(29日)判刑。

報稱理工大學一年級生的被告呂世瑜(23歲)原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管有攻擊性武器、煽動他人分裂國家3罪。他周三(27日)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至於另外兩項無牌管有槍械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控罪,控方則申請留檔法庭。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沒有任何案底,他自小受過度活躍症困擾,難以專注學業。他對中國歷史及文化有濃厚興趣,惟DSE成績未足以升讀大學,公開試後打工幫補家計。他其後克服困難,入讀理工大學土木工程系。

被告親自撰寫求情信 承認違反《港區國安法》

辯方又讀出被告自行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生長於小康之家,他在有愛的環境下成長,父親在他少時患病去世,家庭的重擔落在其母身上,獨力撫養被告及其姐長大。自他涉案後,媽媽仍對他不離不棄,在還押期間知道媽媽不辭勞苦地花時間為他張羅一切,母親的付出令他感到羞愧,亦明白他的案件為親友帶來痛苦。

求情信又指,被告承認違反《港區國安法》,並引述《楚辭》中「寧昂昂若千里之駒,將範範若水中之鳧?」指作為一個有衝勁、有理想的年輕人,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時又豈可獨善其身。

求情信:初心只是希望港人意見得到聆聽和尊重

求情信續指,希望法官能理解案件的時代背景,被告稱「我曾經參與大大小小的合法遊行,曾經振臂高呼我們對政府的意見,曾經看見政府對百萬人的意見充耳不聞。我對香港的愛並不下於任何人,香港是養我育我的地方,亦珍重香港自由等核心價值,同時自小對中國文化有濃厚興趣,我相信兩者可以並存相容。希望法官大人能夠了解我的初心,從來都只是希望香港人的意見得到聆聽和尊重。」

辯方續指,被告並非名人、亦不是政客或領袖,被告在Telegram頻道發言,並不同於電視演講或公開發言,這只是「同溫層效應」(echo chamber) ,一些激進的言詞只是炫耀、頻道中最激進的言論亦非由他作出,如沒有興趣的人根本不會理會,其影響力有限。

辯方又指,被告至今已還押18個月,在囚期間仍努力讀書,形容被告仍可貢獻社會,雖然被告面對控罪嚴重,至今仍未有同類國安案件在上訴法院處理,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在最早階段認罪,表達出高度悔意,亦全意配合警方調查,建議法庭判處5年以下的刑期。

法官胡雅文稱需時考慮,將案押後至本周五(29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候判。

被告承認的控罪指,他於2020年6月30日至9月24日之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控方案情:被告幾乎每日在頻道發布「港獨」口號

控方案情指,2020年9月24日,警方拘捕被告及搜查其於粉嶺的家,檢獲胡椒球彈槍、氣槍、伸縮棍、刀及大量2019年示威常用的裝備用品。被告其後在錄影會面中,承認胡椒球彈槍是從網上購買並運來香港。他提供手機密碼讓警方檢查,發現他是Telegram頻道「抗共港獨台 H.K.I.A.F」的兩名管理員之一,並承認曾在Telegram以6800元放售胡椒球彈槍。

控方在案情中,詳列被告與一名徐姓管理員發布的帖文內容,其中被告幾乎每日在頻道中都發布「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的口號,又稱他視《港區國安法》為「廢紙」,指「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但不可扭曲如蛆蟲」;並轉發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眼的相片,附有裝備的價錢,稱其後將會發貨。

該公開頻道有1040成員,頻道曾12次舉行或轉發公投,查詢會員意見,而這些公投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含分裂國家的本質成份。控方稱指,警方擷取在1495個頻道帖文中,最少有338個帖文與被告有關,被告憑藉持續擔任頻道管理員,與另一管理員一同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

案件編號:DCCC 401/2021

記者:余法 責編:李世民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