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瑞士籍摄影师脱「扰乱秩序罪」 律政司不服上诉
2019年香港「反送中运动」期间,有人在中环发起「和你Lunch」活动,一名七旬瑞士籍摄影师当日在场拍摄,被指关上大厦大门阻碍一名内地男子离开,致令对方遭示威者袭击,因而被控一项「协助犯及教唆犯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罪。该摄影师于2020年11月被裁定罪脱兼得讼费,律政司随即提出覆核裁决,但原审裁判官维持原判,律政司不服讼费命令再提上诉,高等法院周二(23日)开庭处理,法官杜丽冰听毕双方陈词后,将在3周内颁布判词裁决。
律政司:答辩人刻意关门令内地汉被袭击 行为属自招嫌疑
本案上诉方为律政司司长;答辩人为报称76岁的退休人士、瑞士籍男子Progin Marc Gerard。他原被控于2019年10月4日,在中环遮打大厦地下外,协助及教唆他人作出喧哗或扰乱秩序的行为,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
案件于2020年11月13日审结,当时裁判官裁定被告罪脱兼得讼费,但律政司不服,随即申请覆核裁决。事隔一年半后,即去年4月底时,案件再次由原审裁判官作聆讯覆核,最终维持原判,裁定被告无罪,控方并需赔偿辩方讼费。
不过,律政司一方就不服讼费命令,代表律政司的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萧启业指出,从案发片段可见,当时内地男子蔺楠被情绪高涨的人群包围指骂,著他「返大陆」。当蔺楠准备前往遮打大厦离开现场时,通道本来畅通无阻,惟答辩人此时却上前把大厦大门关上,致蔺楠未能离开,并被他人袭击。律政司一方认为,答辩人刻意关门的行为,实属自招嫌疑。
律政司以「受害者」形容涉案内地汉
律政司一方在陈词时,特别以「受害者」(victim)来形容蔺楠,又指即使原审裁判官无法判断答辩人当时有犯罪意图,惟此与是否自招嫌疑无关,认为答辩方不应获得讼费。
不过,答辩方就反驳,指答辩人当日关门及挡门只为拍摄,事发片段亦没有拍到答辩人曾关门,故行为不属自招嫌疑。又指原审裁判官既然已裁定控方未能证明答辩人的犯罪意图,讼费裁决不应偏离有关裁决,否则不论答辩人有罪与否,都会因此而受惩罚。
控方去年曾覆核原审裁决 终维持无罪原判
另外,答辩方陈词时一度就律政司一方称涉案内地汉为「受害者」(victim)作回应,指本案不涉袭击控罪,认为不宜称为「受害者」,但法官杜丽冰就认为此与本申请无关。
资料显示,本案在2020年11月13日审结,当时裁判官崔美霞判被告无罪兼得讼费,但律政司随即提出覆核裁决,最终崔官在去年4月28日再作裁决,宣布维持被告无罪的原判,并指不认同控方指被告是「故意无视」(willful blindness)的说法,认同被告当时并非刻意关上大厦大门,只是为了找个好位置影相,且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有意图协助黑衣群众袭击事主,认为被告并没有阻碍事主进入大厦,事主实际上可随时开门离开,同时裁定被告可获讼费。Progin当日在裁决后曾在庭外表示,案件是浪费时间及金钱,因控方没有新的事实及证据支持覆核,并指维持原判是意料中事。
案件编号:HCMA188/2022
记者:吴婷康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