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申司法覆核国安委决定被拒 黎智英上周四申上诉

2023.06.06
【香港法院】申司法覆核国安委决定被拒 黎智英上周四申上诉 黎智英就香港「国安委」建议入境处长拒绝向其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批出工作签证申请司法覆核,国安法官拒批许可。
美联社资料图片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就香港「国安委」建议入境处长拒绝向其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批出工作签证申请司法覆核。国安法官拒批许可。黎智英上周四(1日)就有关判决上诉。

黎智英去年获香港法院批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在他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的案件中,代表他抗辩。不过,特区政府其后建议中央提呈人大就《港区国安法》作解释,最终全国人大常委就《港区国安法》作出释法,「国安委」其后认为Tim Owen来港代表黎智英抗辩,很大可能会构成国家安全风险,直接建议入境处拒绝向Tim Owen发出工作签证。黎智英早前遂入禀,申请司法覆核,认为国安委及入境处处长的决定越权。

高等法院在4月底开庭聆讯,处理有关司法覆核申请,黎智英一方力陈,国安委决定若不受司法覆核挑战,即使国安委把人随意收监或把市民财产充公,香港法院将无法制衡其越权行为,并直言「恐怕我们要与法治一个重大部分说再见」。

高院上月颁判词指港法院对国安委没有任何监督权

负责处理申请的《国安法》指定法官、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月20日就颁下书面判词,驳回黎智英的申请。潘官在判词中指出,国安委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属中央政府事权,香港法院没有任何监督权,故国安委不容司法覆核挑战,故此驳回申请,拒绝批出司法覆核许可。

此外,潘兆初亦在判词中,回应黎智英一方指若国安委决定不受司法覆核挑战,国安委如越权香港法院亦无法制衡的说法,直指说法「完全错误」,重申香港法院因不获授权监督国安委于《国安法》下的工作,故「并不存在」法院失去监督权,而监督国安委的权力为「中央政府专有」,而质疑相关监督是否有效,实完全无视《国安法》第12条下,国安委受中央政府直接监督及控制,批评黎智英一方在聆讯中举出的例子「非常极端但脱离现实」,是「凭空想像而危言耸听的评论」。

至于黎智英另外也曾入禀高院,要求律政司宣布释法不影响早前法庭裁决他可聘用Tim Owen作代表的相关案件,就因为他的司法覆核申请被驳回,因而亦被撤销。

而黎智英及3间跟《苹果日报》关联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串谋刊印煽动刊物等罪的案件,已排期于今年9月25日开审,不设陪审团。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上周一(5月29日)颁下书面判词,一致驳回黎智英一方的永久终止聆讯申请,案件上月底并于高等法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基于控方将有6名主要证人,再计及控辩双方结案陈词的时间后,法官认为应把审期由原定的40天大增至83天,惟最终审期可能仍需待8月中旬时另一次的案件管理聆讯才能确认。而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当日就在庭上指,担心控方有机会「搬龙门(shifting the goalposts)」,又提出希望控方确认不会再呈递新证据,但被法官指法庭难要求控方作承诺。

案件编号:HCAL566/2023、CACV166/2023

记者:吴婷康 责编:毕子默

新增评论

请将评论填写在如下表格中。 评论必须符合自由亚洲电台的 《使用条款》并经管理员通过后方能显示。因此,评论将不会在您提交后即时出现。自由亚洲电台对网友评论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各位尊重他人观点并严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