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元朗「721」事件中,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當日親臨現場協助市民,事後卻被控暴動罪。而由於該案與其所涉的「初選案」審期重疊,林卓廷周二(6日)申請把其審訊與同案其他被告分拆處理,獲法官王詩麗批准,案件審訊將押後至明年10月12日開審。
同案另涉 6 被告明年 3 月審 25 天
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原本聯同另外6人,包括庚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翻查資料,林卓廷同時涉及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時,被指控妨礙立法會人員、2019年「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時被指要求男子刪除照片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案,以及民主派47人初選案及7. 21暴動案,其中本案原排期明年3月27日開審,預計審期為25日,但由於初選案日前排期在明年1月31日開審,審期長達90天,故兩案審期將重疊。
控方傳 6 市民 14 警作供
周二的提訊由法官王詩麗處理,由於同一法庭同一時段先後處理另外4宗案件,包括4名港大生涉向刺警案死者梁健輝致謝,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罪;「8.25荃葵青遊行」暴動案涉及9名被告;格鬥教練及女助理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無牌管有槍械案,以及另一宗7.21元朗暴動罪,令法庭內的律師座位不敷應用,部分律師需要站立等候,待之前案件完成程序其他律師離庭才能坐下,而不同案件的被告,亦一度需要步入犯人欄,才能聽取法律代表解釋案件情況。
提訊最終延遲近半小時才開庭,林卓廷一方申請,將林卓廷與同案另外6名被告的案件分拆審訊,控方並不反對,案件最終排期至明年10月12日開審,預留15天審期。控方庭上又透露,審訊時將傳召6名市民證人及14名警員證人,控辯雙方對案情沒有爭議,而審前覆核則排期在明年7月28日下午進行。雖然提訊歷時不足5分鐘,在林卓廷進入及離開法庭時,旁聽席仍有多人跟他揮手,林亦多次揮手回應。
鄒家成涉 7.1 闖立會案早前同需分拆
翻查資料,林卓廷是繼鄒家成後,另一名「47人案」被告因審訊撞期,因而需要把另案分拆。「47人案」被告之一的鄒家成,另被控2019年7月1日「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及暴動罪,案件原排期明年5月29日開審,但上周四控方表示鄒另涉「47人初選案」,申請將鄒與其他被告分案審訊,最終獲處理提訊的法官高勁修批准,鄒家成的審訊最終排期至明年10月16日開審,審期同為15天。
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在7月21日元朗站發生白衣人無差別攻擊,其時身為立法會議員的林卓廷當日到現場協助市民又向警方舉報,更在事件中被白衣人襲擊受傷,惟他事後卻跟另外6人,被控暴動罪。
至於該法庭同日審理的另一7.21暴動案,為於今年7月被起訴的何贊琦(42歲,會計師),他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22日,在新界元朗朗和路與元朗港鐵站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辯方周二以需時檢視控方提供的文件為由,申請把案押後至明年2月7日再訊;控方庭上透露,辯方早前向控方申請取得其他6宗案件相關文件,明言希望今次是最後一次押後案件,王官最後批准案件押後,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DCCC1106/2020、DCCC 806/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方德豪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