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案】4白衣人被控暴动等罪仅馀一人拟不认罪 申请改英文审讯被拒
元朗「7.21」白衣人案,4名「白衣人」事隔4年后被起诉暴动等罪,其中1人早前承认暴动及串谋伤人罪,判囚4年7个月;馀下3人中,有2人拟认罪,馀下1人则拟不认罪,案件周二(20 日)在区域法院提讯,其中拟不认罪一方申请审讯由中文改为英文审理,被控方反对,指如改英文审讯,需额外 3 至 4 个月翻译文件。法官听取陈词后,拒绝辩方申请,案件定于明年1月开审。
辩方透露审讯将主要争议身分议题
本案涉及的4名被告,依次为吴伟德(38 岁,保安员)、王浩升(28 岁)、邓兆雄(42 岁,司机)及郑文杰(43 岁,商人)。他们同被控一项暴动罪及串谋伤人罪,即于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及在同日同地,连同其他人串谋非法及恶意伤害另一些人。其中邓兆雄早前承认暴动及串谋伤人罪,法官在今年4月判刑时指,被告当日有挥手示意其他人进入付费区,又跳入付费区对他人施袭,有一定程度的带头指挥行为,判邓兆雄监禁4年7个月,成为第九名被定罪的白衣人。
另外,被告吴伟德及王浩升亦拟认罪,馀下的被告郑文杰则拟不认罪。郑今由大律师David Boyton代表,在陈词时提及审讯将主要争议身份议题,并提出使用英语有助他为被告辩护,申请把审讯改为英文审理。
不过,控方就反对申请,指本案有31名证人及涉案片段,均使用中文,又透露案件将定于2025年1月开审,同案另外两名拟认罪的被告,将于审期第一日作正式答辩,如改英文审讯,将需额外3至4个月时间处理本案文件的翻译,同时指上次提讯时,辩方亦同意审讯时为辩方律安排传译。
官考虑审期已定下拒绝审讯转英文处理的申请
辩方回应时就表示,当日因方便其他大律师,故同意审讯以中文进行并为其安排传译,但因现时情况有变,只馀下郑一人不认罪受审。
法官陈广池就质疑指情况没有改变,反问David Boyton「那为何你不能方便控方?」Boyton回应时就重申,现时只有其当事人不认罪,另提及审讯时相信只需传召6至7名证人,其他证人可以书面证供处理。惟法官陈广池续指,知悉Boyton能说流利广东话,Boyton表示确认,惟指自己不懂阅读中文。
法官听取陈词后,最终认为其他被告改为拟认罪并不构成重大改变,又指听取控方的反对陈词后,指Boyton早前已同意审讯时为其安排传译,且他可说流利广东话,庭上亦作出确认,在考虑审期已确定之下,拒绝有关申请。
案件编号:DCCC932/2023
粤语组报道 编辑:李家明